指陈鸿文打假球 陈建名判赔30万元登报道歉
(中央社记者萧博文台北8日电)中职富邦悍将队投手陈鸿文不满博弈观察家陈建名影射
他收钱打假球,起诉求偿。士院认为,陈建名未经查证,严重贬损陈鸿文社会评价、声誉
,判赔30万元并于四大报登报道歉。
陈鸿文原为中信兄弟球员,民国106年11月6日与队友蒋智贤等人遭球团释出;男子陈建名
同年11月7日以博弈观察家身分参加电视节目录影,针对释出事件发表看法。
陈建名在节目中表示,传闻中南部组头透过白手套找到陈鸿文跟蒋智贤,“听说有送了一
些钱,请他们下半季的时候就开始要来放水。”还称听说一场就送了新台币1000万元,消
息也传到球团总教练、董事长。
案经陈鸿文提起求偿诉讼,陈建名辩称,他是透过“可乐”得知有白手套买通陈鸿文,他
对此消息来源具有正当合理确信,况且职棒签赌对职棒环境伤害甚深,他在不法情事发生
前,提出适当质疑及评论,是基于维护体育赛事公正及体育竞争力成长的善意,并非以损
害陈鸿文名誉为目的。
士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陈建名是具体指摘陈鸿文收钱打假球,而非单纯的质疑与评论
,且未尽合理查证义务,以不实言论贬损陈鸿文社会评价,应负赔偿责任。
法官审酌,陈鸿文为职业棒球员,运动生涯本属短暂,球员一旦牵涉签赌打假球,不但会
损及个人声誉,运动生涯更可能因此终止,任何传述、指摘球员涉赌而放水打假球的言论
,对于球员的影响不可谓不大。
判决指出,陈建名未经查证,恣意在节目上公开指摘陈鸿文收受钜额不法款项打假球,严
重贬损陈鸿文社会评价、声誉,也对陈鸿文运动生涯产生负面影响,判陈建名赔偿新台币
30万元,并在中国时报、联合报、自由时报及苹果日报全国版头版刊登道歉启事。本案仍
可上诉。
陈鸿文另提起刑事诽谤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年5月间依诽谤罪判处陈建名有期徒刑3月,
得易科罚金定谳。(编辑:张铭坤)1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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