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按照一般行政程序惯例
申请案在申请人提出后是可以撤回
但前提是在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机关核定之前
换言之
如果是在联盟同意FA申请并正式列入名单后
提出FA的球员照理是要受到拘束不能撤回
除非是联盟主动废止或撤销该球员的FA资格
不然一下说我申请了 一下说我又撤回了
这样乱搞 FA机制要如何运作?
更可笑的是说 因为没有保证可以签回原队
所以要撤回FA
问题是FA制度本来就是让球员可以在交易市场上测试争取更高身价
有利益当然就会有风险
哪有保证没球队出价也一定可以签回原队这种好事
老实说这份声明我看了觉得很奇怪也很牵强
不晓得大家怎么看?
※ 引述《water199395 (Jackwei)》之铭言:
: 王镜铭撤回FA 统一狮不更动18人保护名单
: 〔记者徐正扬/台北报导〕针对王镜铭撤回自由球员申请,统一狮领队苏泰安表示,球团
: 已经得知此事,尊重球员对行使权利与否的意愿,已经提出的18人保护名单不会更动。
: 苏泰安指出,联盟昨天告知球团,19日对自由球员的条文解释有误,确认“任何”球团包
: 括“原属”球团,他也联系提出申请的陈镛基、王镜铭、傅于刚,“不论申请与撤回,都
: 是球员的权利,也是自己的决定,球团都予以尊重。”
: 苏泰安表示,王镜铭撤回自由球员申请,程序上球团可以要求撤回18人名单重新再提,鉴
: 于名单经过球团与教练团的通盘考量,因此不会更动18人保护名单,联盟已经为条文解释
: 有误向球团致歉,今天应该也会正式做出说明。
: 联盟11月19日解释,“任何球团只能与最多两名选手缔结契约”的任何球团不包含原球团
: ,昨天又改口“不论是否为原球团之球员,本季七名申请FA之选手,任何球团最多只能与
: 两名选手缔结契约”,并同意已申请之选手可以撤回申请。
: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336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