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球员宣告FA高风险 中职规章说分明
记者萧保祥/台北报导
台湾中华职棒(CPBL)自由球员宣告截止日到20日傍晚,目前所知至少5名选手宣告任意球
员(FA),如果没有第5队味全龙推波助澜,过去冬天FA市场相当冷清,但台职选手宣告FA
承担相当风险,中职规章一窥究竟。
根据中职规章第21章“自由球员办法(FA)”第140条【再次取得】,“已行使自由球员权
利之选手,在本联盟所属任何球团以球员身分继续出赛者,且依本办法规定之年度球季计算
基准,每再满4个球季者,可再度获得行使自由球员权利之资格,其相关办法比照本办法规
定处理之。”
再依第145条【薪资规定】,“行使自由球员权利之选手与任何球团缔结任次年度合约时,
其年薪不得超过该选手前一年度薪资之1.5倍。”
从上述两条规定来看,在台湾职棒宣告成为FA,如果没有获得2年以上合约,对于选手是较
为不利,留在母球团机率高。
根据中华职棒(CPBL)规章内制式“选手契约书”,“…下一年度之报酬如未经选手同意,
不得少于上一年度之报酬之70%。”等于选手如果不宣告FA留在母球团谈续约,减薪幅度最
多只有30%,除非选手同意超过这个减薪幅度。
台职选手宣告FA最大风险在上述,宣告FA可能转队获得大型合约、也可能减薪无下限,甚至
没有球团接触也是有可能,更何况要拿到2年以上合约才比较有转队可能,在球团较少的台
职,劳方宣告“自由”风险相对高。
对比韩国职棒(KBO)来说,选手获得FA资格多半会选择宣告,因为有10支球团,就算无法
获得大型合约,选手相对能获得与母球团协商的较均衡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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