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季后赛制度略修正成两大原则?
1.全年年度第一第二。保证季后赛
2.上、下半季冠军。 保证季后赛
等于是季后赛想成是四张门票。
所以可能有下面几个情形
1.如果上下半季冠军同为年度第一第二,直接进行总冠军赛。
2.若上下半季冠军同一队,则由年度第二名挑战总冠军赛。
3.若上下半季冠军分别为年度二三名,则由上、下半季冠军队打五战三胜赢者挑战年度排
名第一的球队。
4若上下半季冠军分别为年度排名第三第四,则以年度排名1vs4 2vs3 进行季后赛,胜者
打台湾大赛。
总之若不幸某队虽获季冠军,但年度排名第五,季后赛模式依第4点原则,但取消该队所
有主场优势,并均判先输一场。
Ex:例如今年兄弟年度第一,统一下半季冠军取得季后赛资格,将与桃猿打5战3胜季后赛
胜者,与兄弟打台湾大赛。
Ex:例如职棒八年年度第一第二统一三商季后赛模式就是时报vs统一 味全 vs三商,胜出
者打台湾大赛,因时报跌出第四,所以失去所有主场优势并先裁定一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