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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urray (无)   2020-09-30 10:41:29
美国职棒MLB比赛常见球星大口咀嚼、吐口水画面,许多人以为他们嚼口香糖,却不知口
中其实是“嚼菸”,甚至连知名球星王建民、郭泓志都尝过,而受MLB嚼菸文化影响,近
年中华职棒不少球员仿效,戒菸大使高志纲就曾表示,选手使用嚼菸的人口明显增加,更
有人坦承“到了球场就想吃”,只是国内售价高昂,没想到竟有教练违法贩卖嚼菸,被法
院判罚100万元确定。
原来嚼菸在美国每盒售价最低只要新台币100元,台湾最贵竟卖到400元,曾旅美效力MLB
洛矶队的中华职棒味全龙投手教练郭胜安,2018年担任富邦悍将投手期间,自行开设“哈
草族”公司,半年进口170公斤嚼菸,却被台南市政府卫生局查获未标示尼古丁及焦油含
量,依违反《菸害防制法》开罚100万元。
郭胜安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自爆是“嚼菸重度使用者”,坚称进口单纯为了自用,不必
依规定在包装盒上标示相关资讯,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不采信,判郭败诉;郭胜安再上诉
,最高行政法院仍认为南市府开罚有理,日前驳回上诉,郭胜安确定要缴100万元罚款。
判决指出,2018年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间委外执行菸品资料申报管理计画时,意外发现
郭胜安所开设、位于台南的“哈草族”菸品公司在同年6月申报输入9款嚼菸,却未依规定
标示尼古丁及焦油含量,立即函请台南市政府查处,最后依违反《菸害防制法》及菸品标
示办法裁罚100万元,并限期2019年4月15日前回收这批嚼菸。
郭胜安不服,提起诉愿被驳回,再打行政诉讼抗罚。
郭胜安主张,公司进口的菸品是“嚼菸”,并非受管制的纸菸、雪茄、菸丝,且输入目的
是为了自用,没有对外贩售,而《菸害防制法》第7条第1项适用情形,应限于向消费者贩
售菸品所使用的包装盒、罐等,以防制菸害,但他纯为自用,应该没有必要在包装上揭露
相关菸品资讯,也不具违法性。
郭胜安还说,他与公司其他无记名股东都是职棒选手,每天必须接受长达10多小时的训练
,以因应各种赛季,但球员比赛中不能进食,在高度紧张压力之下,只能以嚼菸做为提神
、纾压的方案。
郭胜安不讳言,由于大家都是重度使用者,嚼菸又只能以公司名义进口,他才成立“哈草
族”公司,进口嚼菸专供自己与其他球员使用,而既然是为自用,应该没有另做标示的必
要与义务。
台南市政府则反驳,他们参考美国及挪威对嚼菸的调查资料,若使用者以5人计算,且天
天使用,每月消耗量约为5公斤,但2018年2月至9月间,“哈草族”公司却进口高达170多
公斤嚼菸,平均每月输入超过21公斤,远远大于郭胜安自述的平均自用数量。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郭胜安的公司为菸品进口业者,这批嚼菸并未依规定在菸品容器
标示“本菸品燃烧后含尼古丁及焦油”,显有违反《菸害防制法》第7条第1项所定的标示
义务。
判决还指出,郭胜安虽主张进口嚼菸只是为了自用,但他也坦承因为进口数量太多用不完
,后来担心存货质变,因此将部分菸品卖给球员等,可见他有贩卖菸品的行为,因此认定
台南市政府开罚有理,驳回郭胜安上诉。
事后郭男再上诉,日前遭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驳回,全案确定。
郭胜安昨晚接受《苹果新闻网》采访表示:“交给律师去处理,目前就上诉中,那是之前
的事,3年前了,目前就专心跟队打总冠军战,因为我也没办法控制这个,已经到了最后
一步,就看结果了。”(王吟芳、谢岱颖/高雄报导)
作者: triplebaka (triples)   2020-09-30 10:42:00
作者: d89252000 (选择)   2020-09-30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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