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职棒扩编球队制度
A
加盟金:新台币一亿两千万。
五年经营保证金:新台币三亿六千万之现金或银行保证函。
B
母企业资格:
1.成立五年以上。
2.母企业资本额:新台币五亿以上。
3.台湾法律认证的股份有限公司。
4.非台湾籍不得持有资本总额的49%以上。
C
地方棒球振兴基金:1亿新台币(3000万由联盟执行,7000万由母企业提出计画与执行。)。
D
扩编选秀会:
第一年扩编选秀会:保护名单为30人。原球团各选1人选手权利金每人300万。
第二年扩编选秀会:保护名单为18人。原球团各选1人选手权利金每人750万。
E
球队最少人数限制:
第二年新球团参加中职一军、二军赛事,球季开始时球队总人数不得少于46位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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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小算了一下低消6.3亿
(这价码只含扩编选秀的球员。四洋将和其他球员自己买)
想一想味全这张赎罪券是不是花了超过10亿了?有多少企业能直接这样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