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bitTrager (欸梯)》之铭言:
: 如果以后跑者回本垒时,捕手已经站在跑垒路径上,
: 接近垒包时,捕手已经接捕到球。
: 那请问可不可以这样解决:
: 只要想办法把捕手的球撞掉,就没有所谓触杀先后的问题,
: 没有了触杀,也就没有封垒、阻挡的问题,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 跑者得分,也不需要辅助判决,技术委员跟联盟都不会被质疑了,实在是完美。
: 什么?你跟我说波西条款?
: 我他妈怎么会知道。
我爪爪啦
我老实讲 昨天子豪那球看起来是有点故意往捕手踢了
但很可笑的是 联盟的判例就是鼓励你这样做
按照波西的精神
这球是捕手不得占住进垒路线 跑垒员就算死到有剩
在捕手接到球那一瞬间捕手就阻挡 跑垒员算得分
本来比赛应该是要这样进行的
条款这样设计不是要恶搞捕手 是要捕手不要当本垒霸
同时也是减少捕手跟跑垒员发生冲撞的机会
但是某队捕手就是死不改 对啦 判决上你是金身 但物理上呢
为什么国外行之有年很少出争议 因为规则简单阿
联盟就假会 搞了一堆补述 我预判你的预判
所以搞得判决过程必须有很多自由心证
还要判断攻守是不是有机会得分 有机会出局
有没有机会都变成小方间在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