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职棒大联盟针对10日争议判决进行说明】
中华职棒大联盟今(11)日上午召开审判委员会,吴志扬会长特别要求,联盟执法公信力应
该维护,同时也应据实回应球迷及球团的质疑,尤其针对重大争议,应于赛后第二天立即
召开审判委员会,并公开说明结果。吴志扬会长强调,依据规章辅助判决后球队不可再抗
议,如有质疑应于赛后提出申诉,一切都应该要按制度进行。
中华职棒10日例行赛编号第190场中信兄弟与Rakuten Monkeys之战,6局下本垒攻防判定
跑垒员出局,乐天桃猿提出电视辅助判决,经重播检阅小组检视重播画面判定捕手有封垒
之守备行为,而判定跑垒员得分。针对昨(10)日重大争议判决,吴志扬会长指示联盟立即
召开审判委员会,并由冯胜贤秘书长亲自主持。冯胜贤秘书长指出,审判委员会依据《棒
球规则》补述3.25第C项【本垒冲撞相关条例】认定昨(10)日所发生之争议判决并无误判
。
依据《棒球规则》补述3.25【本垒冲撞相关条例】第c项“捕手规范-阻挡之定义”中第4
款的【注】“封垒的概念与认定意即原本可能安全得分的跑垒员,确实因捕手脚之违法站
位造成阻挡而无法触垒被触杀出局时,则可成立捕手违规。”重播检阅小组认定捕手确实
有封垒之守备行为,导致跑垒员可能得分的状况消失,因此,依据上述竞赛规程以及裁判
补述相关条文,经联盟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认定昨日之辅助判决正确,中信兄弟捕手阻
挡犯规。
依据联盟竞赛规程第四十五条,【即时重播辅助判决】明文定义的即时重播检阅小组由联
盟现场主管、审判委员、预备裁判员组成,同时如果有必要,可以加入现场裁判员(不得
为争议判决者),审判委员拥有最后决定权。
─联盟针对判决说明处理模式─
※球赛现场判决 (审判小组):球赛现场之审判小组(成员:审判委员、现场联盟主管
、待命裁判)讨论并审视影片。
※一般判决争议说明(审判委员会议召集人):
联盟每周一由赛务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召集裁判长及各赛务主管进行审判委员会议,除
检讨当周判决内容之外,并针对一般判决争议进一步讨论并审视影片,于审判委员会议后
由召集人(赛务副秘书长)对外说明。
※重大判决争议说明(审判委员会议委员长):
针对重大判决争议,联盟必须经过更严谨之讨论及审视,因此除球赛当天现场审判小组之
外,另外加入秘书长与副秘书长、裁判长、另一位审判委员及各赛务主管共同召开审判委
员会议进一步讨论并审视影片,并于球赛隔日由审判委员会议委员长(秘书长)对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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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你妈中职联盟 一群吃屎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