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ramars (tomorrow never knows)》之铭言:
: 乔丹打职棒是“怪胎秀” 汤玛斯早知他上不了大联盟
: “篮球之神”乔丹于1994年转战职棒,加盟芝加哥白袜队,震惊全球体坛,立即成为全
: 球媒体的焦点,名人堂球员“重伤害”汤玛斯(Frank Thomas)形容当时就像是一个“
: 怪胎秀”。
: “那真是业余直升大联盟的例子,汤玛斯以目前在大都会小
: 联盟打拼的提波(Tim Tebow)为例,“他在高中打过棒球,现在他正朝大联盟努力,
这
: 需要时间。”
汤玛斯太小看“很长”了
当时“很长”就赚翻了
跟现在的丁特要找人合资买球队的地位不一样
人家还愿意用身体去打小联盟已经很客气了
以当时“很长”的实力
自己买支球队让自己上大联盟
这都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