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郭泓志条款是不是该修了?

楼主: winogu (win)   2019-11-19 20:43:13
我觉得改成之前应该是工会提的版本(好像是)
本来是要拿来跟自由球员行使FA一起修改的
在国外打拼之球员,凡年资在6年以上,可视为自由球员
其该球队为每二个球季只能签约一名球员
如果改成这样子
实际上就不会有旅外球员可能在10月被释出
然后要等到隔年7月才能参加选秀
这对球团、选手都是二输
作者: f22313467 (軍曹)   2019-11-19 20:49:00
也可以 但日本独联不知道算不算
作者: CarrieWhite (Carrie)   2019-11-19 20:55:00
为什么“中华职棒”要认证“其他联盟”的年资 XDDD更别说 别人在台湾打9年才拿到FA 旅外只要6年?
作者: rockyegg (手里拿着小皮鞭)   2019-11-19 21:39:00
凭什么 旅外了不起???
作者: taddy0540   2019-11-20 09:14:00
这不行,鼓厉人材外流
作者: QQbrownie (香蕉)   2019-11-20 10:52:00
要这样修本土自由球员也要比照改6年,反正中职申请压力那么大没几个敢申请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