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该判决直观上对比赛结果没有影响了
但还是可以提一下~
棒球规则6.05(K)节录 :
(以下直接给中译版)
击球员跑过一垒的后半,跑出三呎线外侧或跑入垒线内侧
裁判认为其妨碍正对一垒的传球采取防守行为之野手时,应宣告为妨碍守备出局
综上
满足出局的要件如下:
击球员跑过一垒的后半,跑入垒线内侧 + 裁判认为其妨碍于一垒守备中之野手
因此:
Q:Turner又没有跑出三呎线,为什么可以判出局?
A:三呎线主要目的是为了处理跑垒员躲避野手夹杀的问题,与案例中的妨碍守备无涉
在一垒妨碍守备的判断上面,是如上述规则所指出的,主要是由“垒线内侧”处理
Q:Altuve跑垒也跑在里面阿~为何不用判出局?
A:从前述整理出的要件,我们可以得知:
要判出局,除了跑在垒线内侧,还要有妨碍守备的情况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右打者跑在垒线内侧是可以被接受的
而且这也是比较有利的选择,毕竟没有人会特地多绕1~2步去冲刺一垒
况且因为跑在垒线内侧而刚好破坏守备机会的情境也很罕见
在“平常增加上垒机会”的利益与“偶尔衰到出局”的风险衡量之下
所以多数的球员都会选择跑在内侧
至于如果很不幸地就这么刚好发生了,就乖乖吞下去吧
Q:明明是空仔传偏了,为何是国民吞下去?
A:如果Turner跑在外侧,就算传偏了或撞掉手套,那就变成空仔吞下去
规则就是这么订的
(有人可能会异想天开地说,那以后面对右打者,乖乖丢人不就好了~
首先,如果你知道拿球丢中移动中的物体有多难,你就不会问这种蠢问题
再来,如果有这种能力,那为什么不一开始就传好?
最后,有守备的机会,是妨碍守备的前提)
Turner跑在垒线内侧,转播上算是可以请楚地看到
纽约中心那个play为何会看这么久
主要是难在判断是妨碍守备吧~
从慢动作看,是有机会刺杀的 (3:32)
https://www.mlb.com/video/turner-out-on-interference?t=replay-review
(所以LIVE串里面Kate Upton的推特贴文,是看错重点了)
基于惯例,如果两边50-50,会倾向于尊重主审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