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chchQ (情比金坚)》之铭言:
: https://youtu.be/MyM5rO42PuE
: 上次阿飞整个没动 被判妨碍
: 这次明显碰到脚了竟然没判妨碍 好难懂喔
: 没跟到推文不知道有没有解?
来贴个规则骗一下P币(?)
上次阿飞的CASE 应该是用以下规则去判的
http://www.cpbl.com.tw/footer/rule/06
规则6.01 妨碍守备、妨碍跑垒与捕手碰撞 Interference ,Obstruction ,and Catcher
Collisions
(a)下列情况为击球员或跑垒员对守备之妨碍:(原7.09)
(10)未能避开正在处理击出球之野手或故意妨碍传球。
(b)野手优先权Fielder Right of Way(原7.11)
攻方之球员、教练或其他人员,在野手企图处理击出球或传球时,必须让出任何位置(包
括两侧之选手席及投手练习区)。 除跑垒员以外的攻方人员,若对正要处理击出球的野
手造成妨碍,应成为比赛停止球,击球员应被宣告出局,所有跑垒员应回到投手投球时占
有的垒。 除跑垒员以外的攻方人员,若对正要进行传球的野手造成妨碍,应成为比赛停
止球,该防守行为对象之跑垒员出局,其他跑垒员应回到妨碍发生瞬间合法占有的垒。
而这次詹的CASE 应该是用中职的特别规则去判的
http://www.cpbl.com.tw/footer/ruleplus/02.html
规则2.21【击球员碰触捕手捕逸之反弹球】
垒上有跑垒员时,捕手捕逸之球反弹碰触击球员身体时,比赛属进行中;倘击球员系无意
间主动碰触该反弹球时,即形成比赛停止球,但不视为妨碍,垒上跑垒员不得进垒,裁判
员得向击跑员提出警告;若遇垒上跑垒员正要盗垒时,击球员则【依棒球规则】6.06(C)
妨碍捕手守备处理。
简易应该能理解成
飞的CASE->打者击出的球无论是否有意来不来的及 攻方有干扰到妨碍一定成立
詹的CASE->捕逸的状况 若打者非故意碰球则不视为妨碍
不过照2.21来看应该是停止球跑者回原垒 可能裁判认为詹没碰到才让恰上二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