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laiko (dealaiko)》之铭言:
: 2.政府直接补贴职业球队,主要是硬件建设
: 现金补帖也无妨,政府不要把职棒当营利事业
: 把职棒当公共汽车、台铁来看,才能称之为国球阿
: 3.透过政府力量,把体育台挪到50~65台
: 或者让50~65台每周、每日播放体育新闻或game highlights
为什么什么都要“政府”买单?政府有那么万能??
首先
需要先界定怎么看待体育在我国的定位
你要把它当“产业”看的话
那政府绝对不能太过插手
经济学所有理论都很清楚知道,产业化最重要的东西叫做市场机制
所以如果台湾的体育是要走向产业健全,靠政府的一定只会越辅越倒
一切还是要让民间企业自主积极参与,自主推动竞合关系
不过
很显然地
从我国把体育归类在行政院教育部体育署的体制下
体育连“事业”单位都不是了....
它就是很尴尬的一种存在
在教育部的评量机制下,夺牌反而常常变成最容易评价好坏的指标
那么,棒球在指标上,真的有这价值吗?这应该有很多论战
在wto框架下
只有少数可以被例外
最常见的叫做“文化例外”
国外也有人说过
no culture, no country
不过,
我国的体育何时能跟文化扯上边了?
我们的生活、历史、文化
体育一直没有融入过我们的血液里面
那怎么可以比照文化产业去要求政府要出手拯救甚至当大股东呢?
结论:
先想想体育在我国国民的定位吧?
纳税钱有限,行政资源也有限,国家不是什么都能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