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猿求售未在1年前告知联盟 7年前共识竟未条文化
兴农牛在2012年球季结束后无预警宣布转卖,当时中华职棒联盟常务理事开会决议修改规
章,若有球队有意转卖,须在1年前告知联盟,但义大犀牛在2016年季中又宣布要卖,经
查联盟规章,7年前常务理事会的共识竟未条文化,使得Lamigo桃猿又在今年上半季结束
后宣布要卖。
早在兴农牛事件后,联盟就有意球队转卖条文化,但事隔多年,至今只有共识,联盟规章
仍未增列条文,中职秘书长冯胜贤说:“这部份我还要再去了解一下,但这是球团的困难
点,现阶段怎么协助球团是最重要的。”
冯胜贤表示,桃猿今已正式告知联盟,会长(吴志扬)也已收到相关讯息,近日内他们会跟
会长讨论,并跟桃猿董事长刘保佑见面,看联盟有何可以协助的地方,至于桃猿领队刘玠
廷表示他们是中小企业,已经无法负荷职棒经营的庞大开销,对于新的买家,联盟是否希
望是大企业进驻?针对这点,冯胜贤说:“桃猿会开始陆续跟有兴趣的企业接触,最后会
准备资料,一切都要经由常务理事会做决定。”
先前联盟有意追加的球队转卖规章条文,是在黄镇台担任中职会长时所提出,大方向如下
:
1.若球团考虑进行转让,须于1年前告知联盟,由会长转告常务理事
2.当球团确定进行转让,统一由联盟发言,而非球团各自对外发言
3.球团洽谈转卖过程,须让联盟知悉,联盟视需要对外统一发言
4.转卖过程如有必要,联盟可借由常务理事会议,决议以何种方式协助或处理
不过当时黄镇台也曾表示,“提前1年告知转卖”是初步原则,执行上可能会有困难,期
限还会再修正,没想到案子一搁置就是7年。
(罗惠龄/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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