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仲裁制度不完整 球员争薪仍是空谈
2019-03-06 07:00Tzuyi
薪资话题一直是中华职棒休赛期间最受瞩目的焦点,因此仲裁委员会一直都是被讨论的话题
。由于成效不彰,前会长黄镇台一度想取消委员会,并与中华民国仲裁协会合作,后来现任
会长吴志扬因具有仲裁人资格,一直传出要重组委员会。直到去年底联盟经过球员工会同意
,重新聘请五位人士担任仲裁委员,而现在传出球员工会理事长周思齐将开出第一砲,对新
的委员会申请薪资仲裁。
薪资仲裁在各国的职业运动都很常见,其中以1974年开始实行的美国职棒仲裁制度最为成熟
,他们不但对于球员资格、年资有所规定,更有限制提出时间,而且在仲裁庭裁决后,具有
绝对效力。像是原本年薪仅100万美元的休士顿太空人队游击手柯瑞亚(Carlos Correa),
今年球队开出年薪425万美元续约,他则希望有500万美元年薪,经仲裁裁决由球员方获胜,
太空人球团只能乖乖每年多付出75万美元。2008年旅美好手王建民,也曾与纽约洋基队在仲
裁庭对簿公堂,但是输掉仲裁。
美国职棒仲裁制度会令球员及球团信服,除了建立许久公信力外,球团及球员工会还会签属
集体协商同意书(CBA)。而且仲裁会有六项明确的依据。包含球员前一球季的成绩与贡献、
球员生涯长度与稳定度、球员过去薪资、球员的身心健康状况、球队近年表现与观众人数及
其他相关球员薪资。另外则有四点被认为不能当作依据的:双方的财务状况、除了薪资仲裁
金额之外,其他合约附属条件、除年度个人奖项之外,各类媒体评论,以及其他运动或职业
的薪资。
回到中华职棒,仲裁制度在规章第二十四章“仲裁委员会设置要点”,及第二十五章“联盟
仲裁规则”都有订定。但是翻开规章,除了要求仲裁人资格,“立场超然,客观、公正、及
学有专长、社会知名”,其他对于相关仲裁的原则、流程、方法等,完全没有说明。特别是
时程,没有要求申请时间,也没有说明多久需要召开仲裁庭。而且中职并非认证的仲裁机构
,并不具法律效力,甚至曾被判定为组成不合法,因此仅有建议权。
另一方面,仔细看中职仲裁委员消息,虽然与球员工会协商,但是完全没有“会有争议的另
一方球团”出现。以往联盟决议多是来自于联盟与球团的领队会议,因此常造成球员工会有
疑义,但是这次则是联盟与球员工会,还是没有三方会谈。这与美国职棒球团与球员工会签
属CBA不同,球团没有参与相关讨论,代表他们没有接受及认同,未来也不一定会接受仲裁
庭的建议。
另外就是中职规章有“不定存续约”的条款,除非申请成为自由球员,只要球团有意续约该
名球员,球员就必须留在阵中。即使球员未能谈妥薪资且申请仲裁,但因为都没有相关配套
及规定,导致结果拖延未出炉,球团依然能够掌控该名球员,而且只需支付去年薪资,对于
想要追求更好待遇的球员而言,仍然毫无保障。
2016年当时林益全与义大的薪资争议,经纪人就提出“台湾目前薪资仲裁的机制不明确,就
算提出申请,却不知道能获得什么实质帮助”。直到三年后,现在所除了多了五个无给职、
只有车马费的委员外,似乎仍然没有改变。中职许多制度都是借由发生后的亡羊补牢,不断
的冲撞才有改进。现阶段仲裁制度仍不完整,球员想要借此争取高薪仍是空谈,只能说做善
事帮后人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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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001/367977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备注:
所以仲裁制度如果不完整
一切也都是假的囉!
而且台湾目前的状况还是资方强势
球员一定不敢罢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