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30%规定是不是笑话

楼主: z520314 (知足常乐 多贪则忧)   2019-01-19 12:42:45
正常应该是中信评估打7折后是否符合身价
如认为不符合释出在签回,以此方式来规避30%上限
释出后各球团自由接触,去哪队看球员意愿
球团释出前也得先评估签不回来的风险
但中职偏偏加一行球员同意,球员想继续打不同意也不行了
这就是中职规定很畸形的现象,规定看似合理都留个后门
※ 引述《iloveayken (金刚)》之铭言:
: 话说规定减薪不得超过30%规定
: 这是搞笑的吗?
: 球员要打也只能同意啊!
: 那这个规定一点意义都没有啊!
: 看31现在的样子实在是心里矛盾
: 看他这样被欺负实在很不舍,
: 但想到他和他老婆,又觉得辜辜干的好!
: 真是五味杂陈!
作者: Ryan23 (温一湖月光,下酒)   2019-01-19 12:46:00
明明日本也这样写,球员自认有身价当然可以不同意
作者: sesd (囧)   2019-01-19 12:47:00
中职的规章是 参考美日版本 变形而来的正常 取有利的部分不利部份自然不会加进去 因为联盟是4队成立的 当然保障球团连联盟都要看4队角力的脸色
作者: cloudyheart (云心)   2019-01-19 13:20:00
你说的有什么差异吗?7折不行就释出,现在是7折不行,所以我开3折给你,球员有同意权,不要就释出。所以我看不懂,你说的跟现行的制度,有伤害球员什么权益?除非球员不同意就没办法拿离队同意书。严格来说,现行制度比你说的更有弹性,你说的就只有7折跟释出,释出就进市场。现行的有弹性价,球员不接受一样进市场。怎么看都现行的比你说的好。你的说法要搭仲裁制度,但仲裁应该只适用新人。
作者: devil0915 (微笑杀手)   2019-01-19 13:50:00
楼上逻辑清晰。现在就一堆人只会跟风,只要球团推出的规定一律质疑就对了,不管好坏
作者: ZHKWB (夏夜晚风)   2019-01-19 13:52:00
哪是 是因为砍的是爪队 锋哥被砍时有那么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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