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chaelkobe (荒人邪影)》之铭言:
: 认罪协商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就是有罪了少在那边凹什么“并非认定罪行之有无”
: 只不过因为他是少年犯的关系才有消除记录的机会
: 不然判缓刑是判好玩的喔?
: 而且记录不见并不代表就是无罪好吗?
: 嫌人家认罪协商滥觞怀疑司法不公
: 那你Lamigo球团又有什么资格去担保他是无罪的?
: 未能厘清事实勒?
: 事实是你Lamigo球团说了算喔?
: 你比美国法院还大?
: 退一亿两千八百万步来讲
: 就算你们真的相信他无罪那也应该是协助他在美国司法体系里争取清白而非在那边嘴砲
: 如果你们有这么佛心那我真的会帮你们拍拍手
: 如果没有就乖乖闭嘴回家找爸爸哭哭啦
: 摆明就是想捡便宜找外挂来拼战绩被打脸恼羞不爽而已
: 少装得好像多伟大多正气凛然多想帮一个年轻选手争取机会的样子
: 在那边扯什么有身手没舞台很可惜之前
: 麻烦先去跟陈峰民道歉然后再请他回来帮他办个退休仪式好吗?
: 恶心到一个不行
这个认罪协商制度不觉得有点奇怪吗
正常来说 要嘛找证据判他有罪 找不到证据就无罪释回
为什么要搞这种模糊不明确的方式
再来 认罪协商的意义在哪
性侵小女孩这种罪 非同小可 几乎是人神共愤
给予缓刑根本没有意义
讲的好听是给未成年罪犯一个机会
实际上 很难再有生存的机会 看板上大多人的反应就知道
一般公司不会聘请 自己做生意 顾客也不敢上门
在无法谋生的状态下 再从事犯罪的机率是非常高的
搞到现在 太子还有办法钻漏洞说
因为他是未成年所犯的错 给他缓刑代表给他重生的机会
既然给他重生 为什么不能打中华职棒
如果当初直接判刑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有进牢关过 而非协商缓刑 或许就可以避免将他引进台湾的状况发生了
要嘛罪大恶极 要嘛情有可原
罪大恶极 就不该用情有可原的方法处理
既然用了情有可原的方法处理 又说人家罪大恶极
这种两面手法 人民不会觉得莫名其妙吗
到底他是罪大恶极还是情有可原 真的搞到一团乱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