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建议修改规则
只要是击出全垒打
不管是已在垒包的队友 或是开轰者
只要象征性完成跑回本垒的动作就好
就算没有确实踩到垒包 也算得分进帐
毕竟在场内击出漂亮的一球
都有可能靠守备美技 来阻止上垒或得分
所以必须要求确实踩到垒包 以求公平
但击出全垒打 就是一翻两瞪眼 应该直接认定得分才对
比如现在故意四坏球
就改成可以直接上垒 不用再请投手浪费投四球一样
只要不违反运动本质
很多东西都可适时变通 不用太过古板拘泥
我是这样认为啦!
大家觉得呢?
※ 引述《hicker (重度懒人癌发作)》之铭言:
: 上一篇已经被嘘到一蹋糊涂了....
: 但若发生全垒打漏踩垒包的状况
: 则得分认定可能也需要讨论一下....
: 棒球规则一下找不到有没有写到这样状况....
: 状况就是 垒上有人时 击球员打出全垒打
: 假若击球员漏踩一垒或二垒或三垒垒包 除了全垒打不算与击球员出局以外
: 原先垒上跑者能否跑回本垒??
: 还是说得要看漏踩哪个垒及当下跑垒员位置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