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难甩“假球” 职棒老板施建新求Google移除再败诉
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卷入中华职棒2008年假球案件的前米迪亚暴龙队球团老板施建新(现已改名施允泽),获判
无罪确定后,却因网络搜寻结果让他的姓名与“假球”连结,因此起诉主张“网络遗忘权”
要求Google移除搜寻结果,一审败诉。他上诉二审后,高院仍判处他败诉,本案仍可上诉。
施建新在2007年间与股东林秉文(绰号“鲈鳗”)等人合资买下前台湾大联盟的诚泰眼镜蛇
队后,更名成米迪亚暴龙,但却与绰号“雨刷”的职棒签赌组头蔡政宜挂勾,爆发轰动社会
的“黑米假球案件”。检方之后依背信罪起诉施建新、球团金主林秉文则是以诈欺、赌博罪
等罪名起诉,当时卷入这起签赌事件的被高达到33人。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施建新历审
均获判无罪,一直到2013年初,获判无罪确定;至于林秉文也远走澳门开设赌场,近来更因
卷入大陆土豪赌客狂赢45亿新台币事件,而被热搜。
施建新虽然无罪确定,但由于网络搜寻引擎强大的功能,让网友在使用Google搜寻引擎时,
就会主动跳出“假球”、“职棒签赌”等字串,施建新不满无罪确定后,还要在网络上被这
些字串连结,包含自己的学经历、家庭背景也被起底搜寻,因此针对Google公司起诉,主张
欧盟法院判准的“网络遗忘权”,要求Google移除网络搜寻结果。
一审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台湾Google公司仅为分公司,不是用欧盟法院的规定,再加上“
施建新”连结“假球”等字串的预测搜寻字串,是以搜寻字词的热门程度,透过算法自动
产生,并无任何人为介入。因此法院认为Google不用为网页搜寻资讯的正确性负责,判决施
建新败诉。
施建新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施建新主张的搜寻字串连结,大多因为网络搜寻热门
程度退烧,Google网页已经不会主动跳出字串连结。而仅存较多的连结,是施建新担任球团
老板时发表的网络文章“球队难管的真相”。高院认为这些字串,除了是施建新自已在网络
上发表的文章以外,另外都是具公益性的字串,并未侵害施建新隐私、名誉等权利,因此二
审仍驳回施建新的请求。本案仍可上诉第三审。
UC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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