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二军富邦对桃猿的比赛,林煜清4局无失分退场失去胜投资格,且富邦维持领先直到
比赛结束
根据棒球规则9.17之(b),当先发投手未投满特定局数就退场而不具备胜投资格的情况下(
球队一路领先到终场),依记录判断认为某一后援投手对该场胜利作最有效之投球者,给
予胜利投手之记录
扣掉拿到中继点的罗嘉仁和拿到救援点的林克谦,具备胜投竞争资格的应该只剩郭胜安、
蔡明晋、林羿豪
且根据9.17之(c),后援投手投球时间短暂且成效不佳,不应给予胜利投手记录;后续出
场之后援投手中,为保持球队领先作最有效投球者,应给予胜利投手记录
这样一局失两分的林羿豪也可以先排除了
问题是剩下两位投手的表现
郭胜安:1局2四坏保送1触身保送1暴投无失分
蔡明晋:1局三上三下
为什么胜投是郭胜安而不是蔡明晋?
1局投两个保送,以这样的WHIP来看是否算投球成效不佳?
所谓对该场胜利作最有效之投球者,到底认定的标准在哪里?
所谓投球时间短暂且成效不佳,认定的标准又在哪里?
想请教今日记录组给予胜投的判断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