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uzhou (☂☁☁☁☂)
2018-05-08 11:17:33韩职近期面临最大的法律攻防战就是“著作人格权”一事
对于韩国音乐著作人协会这几年不断在涨价的“著作权”授权,
球团对于价钱还愿意负担的,目前就会乖乖支付处理
对于漫天喊价的,就开始找专人编写自己独立的新歌
然而,著作人协会引用新修订的法律“著作人格权”
任何人士禁止未经授权的修改内容或是违反著作精神的节录部分片段
这部分比较尴尬的是,“节录”的定义是30秒一下,就已经毁损原曲风貌精神
然而球队球员的“登场曲”平均仅使用15秒
就算没做歌词修改,秒数长度还是侵害到著作人格权
不过,这个法律也有一个盲点
如果不是营运方透过扩音道具主动带动
而是由球迷跳上去自主哼唱,目前貌似是可以擦边球的....
但这种没组织的应援应该是不会有球团脑残去这样玩吧
所以想问一下板上专业的法律大大们
著作人格权
到底在全世界各有什么主张状况案例,以及解套之套?
如果是把战歌拿来哼唱,但秒数也段,是否有侵害到著作人格权??
作者: blazewings 2018-05-08 11:23:00
哼唱可能涉及到的是重制问题,但应该还在合理使用范围内
查了一下为啥JASRAC不抓高中野球1.非营利 2.不向听众收钱 3.不因演奏支付报酬符合三个条件即使公开演奏也不侵害著作权但是仍然禁止自行编曲后演奏 会侵犯同一性保持权因此必须购买管乐团专用乐谱并照谱演奏才可以
楼主:
suzhou (☂☁☁☁☂)
2018-05-08 11:28:00那爪战歌改了勇士战歌,会有问题吗
话说JARSAC会向应援团收费吗? 高中棒球有名的学校好像学校的吹奏部都会去吹应援曲
我在PTT创一千个帐号 我就有一千个人格啊 所谓的人格分裂就是这样啊 建立概念式连结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8-05-08 11:34:00想到MUST和JASRAC....
查了也没用 不能向高中野球应援收钱的理由就上面所述
作者:
ko7625 (抠妻溜恶我)
2018-05-08 11:37:00统一是不是用了很多日本歌?到底有没有授权?还是米糕啊 熊熊想起林立是打不倒的空气人
了解 可是收费的基准是什么啊? 因为甲子园有在电视上放送这样也算非营利?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5-08 11:39:00不是著作人格权 人格权涉及作者 应该是重制还有公播权的问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8-05-08 11:40:00不用查了 联盟有付钱给MUST和ARCO
喔喔 了解 不过这样也要付费果然是版权蟑螂呢JASRAC
作者:
vacamin (轰吧全垒打轰吧Lamigo)
2018-05-08 11:41:00林立是另外一首
楼主:
suzhou (☂☁☁☁☂)
2018-05-08 11:42:00改歌,节录片段,这样到底法律攻防怎么打?
几小节相似就会被认定阿,看看我们大师Ed Sherren近几年抄了几首歌,都摸摸鼻子让原作变协作
楼主:
suzhou (☂☁☁☁☂)
2018-05-08 11:43:00作者会拿著作人格权不准你音乐只播几秒
楼主:
suzhou (☂☁☁☁☂)
2018-05-08 11:46:00应援团虽没直接收益,但球场方门票会有获利吧
楼上就是我想表达的 以JASRAC的尿性间接收益也会抽吧
作者: poeoe 2018-05-08 11:48:00
这其实跟著作人格权没什么关系 是著作财产权的问题
那你哪天看哪家餐厅不爽就去他家唱歌演奏在录影叫协会来收钱就好了
作者:
CCptt (CC P TT)
2018-05-08 12:35:00著作财产权+1 一切都是和钱有关
作者:
nsk (nsk)
2018-05-08 12:56:00喵喵改了罗大佑的拜火歌算不算呢?
演奏片段是正常利用方式 一般都不会认为贬损作者人格吧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桥) 2018-05-08 13:08:00
原来火星人也是致敬大师
作者:
CTBA (终猾蚌邪)
2018-05-08 13:58:00感觉这个是律师们搞出来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