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球迷先不要忘记中职的自由球员制度:
补偿机制
据中华职棒2015年度所颁行之“中华职棒大联盟规章”所列,自由球员宣告转队后,
如于第一交涉阶段(行使后当年度12月31日前)确定与新球团缔结合约,
则补偿方式为下列三项择一:
1. 获得自由球员A的球队R,支付原球队Z所丧失之球员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250%的补偿
金。
2. 获得自由球员A的球队R,支付原球队Z所丧失之球员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150%的补偿
金,并转让球队A最接近未来第一轮选秀权给原队。
3. 获得自由球员A的球队R,支付原球队Z所丧失之球员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150%的补偿
金,并转让球队A选择一位非保护球员名单内的球员Y。
如果在第一阶段交涉时间前未谈妥的自由球员,补偿方式将变为较为宽松,补偿方式将变
为以下三种,同样选择一种补偿方式做为补偿。但出现此自由球员薪资不再受最多减薪幅
度为前一年30%的保护。
1. 获得自由球员A的球队R,支付原球队Z所丧失之球员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125%的补偿
金。
2. 获得自由球员A的球队R,支付原球队Z所丧失之球员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75%的补偿
金,并转让球队A最接近未来第一轮选秀权给原队。
3. 获得自由球员A的球队R,支付原球队Z所丧失之球员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75%的补偿
金,并转让球队A选择一位非保护球员名单内的球员。
请问这种条件下,还有人要收大师兄吗?
因为中信如果够聪明的话,就让大师兄成为自由球员,这样接手的球队要付出不少的
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