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不实报导.
会先看情况
跟能求偿的比重
再决定告不告
先前朋友的餐厅.
就有跟一位自称美食记者的部落客
有过类似的案子
他在脸书上 胡乱批评
一下说虾子是冷冻的 海鲜类不新鲜
(事实是海产 都是每日从东港 前镇港现购)
又说他们的卫生不好 菜有油臭味
有人转给朋友看
他非常的肚烂 直接找律师处理
律师也是先发一份律师信给对方
告之不实文章造成餐厅名誉受损
请他删文一大堆的
结果对方就删文 并回一封道歉函
然后律师劝朋友不要提告
因为要对方删文目的达到了就好
另外重点是
真要上法院 就要准备一大堆东西
证明对方是恶意中伤
如果证据不足 或是对方也提出佐证
判决无罪 那就变成法院认证的难吃
反而不利自己
小胖问题也是差不多
如果周刊没有直接证据佐证报导
而停止报导
那告不告
其实也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