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sc1213 (ysc)》之铭言:
: 大家都说在台湾搞棒球队是慈善事业
: 那会对搞棒球队的企业会加分吗?
: 比方说:买鞋优先考虑La New ,金融业务找中信富邦,网购优先看momo,统一相关的企业,会因此优先消费吗?
: 虽说大家都认为是有广告效果,但不知道“真的”差到哪....
以前草创时期可能会
但是民智已开
现在基本上大家都知道
会玩棒球队的企业
大概就不出几个目的
1.打广告卖母企业商品或服务
2.作为营利主体卖球赛相关商品或服务
3.做公益洗形象(企业本体/企业经营者个人)
4.以上3点任取,看心情
那既然已经知道目的
基本上就不会有什么加不加分的问题
母企业的商品跟服务
广告期过了时候就是看商品本质
东西不好还是没办法做长久的
然后母企业的经营状况也会连带牵动球队的存废反而是风险因素
作为营利主体的话那事情比较简单
就是看球感受取胜
场地环境、设施配套、商品、气氛,还有胜负战绩的球赛本质
做公益那种
最谜
基本上很难估算这球队表现跟洗形象有什么关系
像是金融罪犯说自己做公益
讲求团队纪律结果自己涉嫌掏空公司
公司又很奇怪还拿钱出来帮忙付保释金
结果又害公司被罚钱、主管遭停止执行业务
这一次下去
可能形象损失
比装10次爱棒球爱小朋友还要糟糕
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