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b1114 (^^"不告诉你...)》之铭言:
: 但现在以独资球团为主的职棒联盟是不是能接受这种股权共享的概念
: 就要看未来四队的讨论了 (所以这概念会比较适合目前尚未成形但即将草创的职业运动)
其实中华职棒还是曾经有过合资的队伍的
答案就是两联盟合并后的太阳、金刚这两队(La New其实也算)
起初的诚泰太阳仅是挂名诚泰银行,实际上营运者是那鲁湾公司
大家都知道那鲁湾公司实际上是声宝与年代合资组成的
而金刚队虽背后是第一金控,但碍于金融法规之规定第一金控仅能拿出5000万
所以实际上第一职棒公司另外一部份的钱依旧是由那鲁湾所支出
第一转卖La New以1亿4000万售出,当时La New并未一次结清而是分期三年
所以当转手至La New时那鲁湾依旧是持有股份的
直至2006年,也就是La New队史最风光的这年,La New才将1.4亿付清
一直到2006年之前,中华职棒还有着合资的职棒队伍
至此后,中华职棒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合资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