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yrieIrving1 (King of Celtics)》之铭言:
: 如题
: 昨天的新闻吴志扬想要修法规
: 要松绑让公家机关进来组队打职棒
: 要公家机关打不就等于球员的钱就是公帑
: 那薪水要怎么发怎么核定
: 还是说选进来就是公务人员
: 公务人员打球也是满猛的
: 是说有听过那些公家机关特别喜欢打棒球的吗
: 真的松绑之后
: 会有哪一间公家机关会想参一咖的?
昨天有看到吴志扬委员的想法 但一忙就忘记回文
不过身为一个在立法院卧底的棒球板乡民
还是上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好了
重点有两个
1.公部门/地方政府投资职业运动
吴志扬委员说的这个概念
我想就是黄国书委员上个会期提案的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第七条第一项修正
“为促进职业运动产业之发展,各级政府与公营事业得配合国家体育政策及运动产业发展
计画进行投资,其股份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https://goo.gl/Vyrgmy (审查报告)
这法案已经在11/6 三读通过
不过这是不是意味着未来我们就可以看到“地检鼠”或是“邮政鸽”呢
其实也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我们现在根本就还没有“国家体育政策”或“运动产业发展计画”
(那个什么X年夺金计画不算喔)
但如果未来职棒增队被纳入 国家体育政策 或是 运动产业发展计画
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2.那未来开放公部门或地方政府投资 我们会看到总教练被叫到立法院让立委质询吗?
基本上 为了避免国营事业增加
所以在这次的条文中我们有明确限制官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
(也是避免出现教练要去答询的问题啦)
所以这个条文的设计
主要也是希望可以建立地方政府参与球队经营落实属地主义的可能
或是透过公部门的资金挹注降低职业运动成形初期的资本门槛
但现在以独资球团为主的职棒联盟是不是能接受这种股权共享的概念
就要看未来四队的讨论了 (所以这概念会比较适合目前尚未成形但即将草创的职业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