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总冠军票劵遭窃,请球迷朋友勿购赃票

楼主: tsailaw (发菜?)   2017-10-10 14:50:45
: 推 ultratimes: 你知不知道那是赃物那是你家的事 10/10 13:40
: → ultratimes: 有句话叫 法律不会因为你不知道而无罪 10/10 13:41
第12条
行为非出于故意或过失者,不罚。
过失行为之处罚,以有特别规定者,为限。
第349条 收受赃物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搬运、寄藏、故买赃物或为牙保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
金。
因赃物变得之财物,以赃物论。
证明你知道你买的是赃物,那是检方的事
: → ultratimes: 买到赃物的就是共犯啊,你知不知道,并非所问 10/10 13:45
哪种共犯你要不要讲一下?
: → ultratimes: 法律不会因为你的不知道他的存在而无罪,懂吗? 10/10 13:45
良心建议
除了C洽以外真的别一直发言
不看棒球然后活在自己世界
不懂法律然后一直误导大家
大家一直叫他大湿
好像真的以为自己是大师了
作者: GAIEGAIE (该该)   2017-10-10 14:52:00
那联盟如前文中那样赶人有问题吗??
作者: WeAntiTVBS   2017-10-10 14:52:00
各领域专家捏 你不能嘴(无误)
作者: anson8901 (棒球)   2017-10-10 14:52:00
法盲
作者: OguriYui (T8小栗推し)   2017-10-10 14:53:00
文盲吧,到处被打脸还装懂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17-10-10 14:54:00
不用跟凹大湿太认真啦 他只会一直讲笑话丢脸而已
作者: same60710 (乂加藤小惠乂)   2017-10-10 14:54:00
有问题啊 赶错人了 纯粹依照民法是原PO要自认倒楣追凶情侣不想计较而已 纯就法律他们是可以告联盟的
作者: orgre (哇操)   2017-10-10 14:57:00
联盟也可主张是情侣偷的啊,会吵不完
作者: ponguy (●胖盖●)   2017-10-10 14:58:00
法律科普给推
作者: evilgenius   2017-10-10 15:00:00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7-10-10 15:00:00
这不是大湿吗? 原来大湿也常看球啊联盟应该不敢啦 这样以后就不只5次假球了 还可以法律野球联盟
作者: Kyosuke (嚄咬阿雷雷咬阿雷)   2017-10-10 15:02:00
推法律科普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7-10-10 15:03:00
工作人员处理方式就算私下解决了 否则那情侣也会很麻烦
作者: lichai (雷迪咖)   2017-10-10 15:04:00
联盟告诉方要举证吧,难道是情侣要证明自己不知情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7-10-10 15:04:00
标准程序应该是报警 警察会当他们是嫌犯吧 回局里去做笔录如果报案人提供足够证明票是失窃 那拿票看球的一定是第一嫌疑人啊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爷爷救我)   2017-10-10 15:12:00
警察应该也很懒得处理这个 因为很难找到当初偷的人
作者: remvsd (~~~)   2017-10-10 15:12:00
推花时间导正错误观念
作者: ORK   2017-10-10 15:15:00
只要是联盟的票~除非你能证明我是偷抢而来~不然不能赶我走
作者: nightop (夜)   2017-10-10 15:15:00
这不是u大师嘛 反串到这里来了啊
作者: Kevin0608 (FG134)   2017-10-10 15:16:00
U(x) 凹(o)
作者: ORK   2017-10-10 15:17:00
网络上转卖的东西这么多~是不是赃物~谁知道~~~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7-10-10 15:22:00
本文也只对一半啊..检方自由心证你是否不知情情况下啦你买的票"特别便宜"这种前提下,没你像的这么容易几乎都是收受赃物罪啦..光你为什么买票来源不正常就没什么好说不知情的了..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爷爷救我)   2017-10-10 15:25:00
买票来源不正常? 转让转售的这么多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7-10-10 15:26:00
转售转让正常物品很正常不过..你光引用第一句就会害死很多人了..事实上没这么容易U大的那一句不是不知情就不会没有罪的确是超正确的
楼主: tsailaw (发菜?)   2017-10-10 15:27:00
哪个第一句?
作者: DOBBS (挂网限定)   2017-10-10 15:28:00
开赛前赔售是很正常的事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7-10-10 15:29:00
行为非出于过失或故意...这个不是你自己引用说了算检方如果认为你贪图便宜便利来路不明的票源本来就违法很多网络上的卖票行为本来就一堆不合法只是微罪人家不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爷爷救我)   2017-10-10 15:31:00
那如果原价2000 结果你买到赃物是3000勒? 没贪到便宜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7-10-10 15:31:00
办这种无聊小事情而已..很多人喜欢把法条冠在自己的思维上..事实上法条都是给执法人员去执行的..就像临检合法性这种8卦吵到爆炸你以为贪小便宜就不会有过失我都想笑了..你去看看机车脚踏车行或是资源回收的收授赃物都是怎样成立的好惹XDD
作者: DOBBS (挂网限定)   2017-10-10 15:35:00
微罪不举是指已经到侦查终结的阶段,买票行为不法没有人抓,纯粹是没人检举。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7-10-10 15:35:00
来源不合法就是办你你以为你说不知情就是无辜嘛?天真刚刚fuj哪种的还解释跟凹的过去勒..都要买贵了一开始就把那些票当合法来源还更能解释..事实上你知不知情是不是故意收受赃物都是检方说了算...这个才是重点..别拿一个法条冠在自己身上..害人害己来源不明的票就是不要买..没有知情不知情这么容易光你买票来源不是合法管道你就惹祸上身了<--这才是重点很多有价证劵票据转让你还是先去研究一下..比较实在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7-10-10 15:41:00
这太难了啊 来源精准又便宜 天下有这么多白吃的午餐吗?
作者: jtch (tch)   2017-10-10 15:41:00
举这种也不算有什么意义 你只是说检方怎样都可以把你起诉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7-10-10 15:41:00
然后可以再去看看社会新闻..买假的餐卷那些人也不知情
作者: jtch (tch)   2017-10-10 15:43:00
为什么又要看情况了呢 你跟人家谈话就已经惹祸上身了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7-10-10 15:44:00
谈话惹祸上身??证明你买的是赃物这件事超容易,接下来事证明你真的不是故意的情况下才是你要吃大便的开始...
作者: jtch (tch)   2017-10-10 15:46:00
什么时候需要证明不是故意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7-10-10 15:46:00
总结U大的不是不知情就不会有罪 本来就是超合理的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7-10-10 15:47:00
因为理论上是无罪推定 可是社会新闻一堆有罪推定还记得因为警察抄错车号上诉十年的菜贩吗?明明没有充分证据 还不是判你有罪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7-10-10 15:50:00
按照正常合理判决的又不会出现在新闻上如果真的照印象中那种频率的错误判决 法院早就被操翻了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7-10-10 15:51:00
自己都知道要修文了..所以U大的话本来就是合理的来源很重要..别天真以为不知情就会让你无罪脱身事实上你去研究一下有价证券的转售持有办法就知道了所以我说了你的文章只对一半啊..U大他第一句超正确的共犯是有点过..但是如果他指的是一样犯法行为也没错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7-10-10 16:02:00
问一下 买到假餐券有罪吗?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7-10-10 16:04:00
这战得有点久0.0
作者: henryc (Beweisverbote)   2017-10-10 16:08:00
讲共犯不是有点过,而是“错误”。
作者: ck6a83 (河马-西波)   2017-10-10 16:22:00
U大师都有人挺,反串成真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7-10-10 16:23:00
他是大湿啊
作者: ck6a83 (河马-西波)   2017-10-10 16:24:00
共犯是这样用的吗
作者: cooldogy1973 (杰克)   2017-10-10 16:25:00
还要証明自已是善意第三者吧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17-10-10 16:26:00
那票就来源有问题了阿 非从官方购买还好意思护航你知道来源有问题还敢买 光这一点就无法解释了吧非从官方买还说不是故意 说出来让大家笑的吧U大讲得有点过是真的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7-10-10 16:29:00
非从官方买的怎么会是故意?临时有事转卖是不行吗?
作者: ck6a83 (河马-西波)   2017-10-10 16:31:00
共犯只是有点过啊?可以这样用吗?有法律系的可以讲解一下吗,感谢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17-10-10 16:31:00
过失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7-10-10 16:50:00
我又不认识U大是谁..不因人废言有道理就是有道理共犯这两个字就跟你知道黄牛票但是你为了想进场你还是会去跟他买..认真说不就是助长黄牛 说共犯也差不了多少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7-10-10 16:52:00
非从官方买的就一定有问题,那PTT上一堆换票卖票的表示??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7-10-10 16:53:00
合法来源跟一定官方本来就不一定要相同..笑惹多读点书我手上合法的票我们两造互相赠与买卖问题何来??XD你要跟私人买当然可以..私人比较有黄牛或是伪造机率啊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爷爷救我)   2017-10-10 16:59:00
买黄牛票跟共犯差不了多少? 买黄牛票就变共犯?犯了什么法?
作者: henryc (Beweisverbote)   2017-10-10 17:20:00
刑法上的共犯有其解释,U板友的写法是错误的。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7-10-10 17:33:00
跟黄牛买票就共犯www 多读点书好吗
作者: Moselle (Long Vacation。)   2017-10-10 18:33:00
u大吱对共犯的解释会笑死民法老师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7-10-10 20:30:00
法律上的共犯本来就是太过..我早说过了!如果是助长黄牛那不就是简易的说明吗..一堆文组讲的好像黄牛票买卖都很平常轻松一样..不就是悲哀黄牛票非供自用转售图利..本来就违法了跟牛买票不是助长违法..
作者: lf2nick (0.0)   2017-10-11 09:42:00
专业理性 给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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