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规这种东西,反正不说出来要怎么搞你都行
出事了再凭空抓一条出来办就好
不过我记得中职唯一内规公开化的应该只有洪家兄弟 (非中信兄弟)
象队5日公布的13条戒条如下:
第一条:教练、球员收受贿赂打放水球及签赌,立即开除队籍;在宿舍或出外比赛中严禁
赌博,初犯每人罚款伍万元,再犯者开除队籍。发现品德疑似有问题教练、球员,即刻降
调二军观察,并接受调查,查确为属实,立即开除队籍。
第二条:球季期间在外地比赛(屏东、高雄、台南、台中、花莲、台东、罗东、斗六)而住
宿旅馆,球赛结束返回旅馆,于两小时后开始晚点名,即禁止再外出;点名后不假外出者
,罚款新台币十万元,晚点名迟到且未事先报备者,罚款两万元。
第三条:在北部(新庄、天母、新竹)比赛、练球期间,宿舍于凌晨一时关门,不得再进出
宿舍,住宿家中者,深夜不得在外逗留,违者第一次罚薪半个月,第二次罚薪一个月,第
三次开除队籍。
第四条:不准嚼食槟榔,违者开除队籍。
第五条:球赛及练球时不得嗑瓜子,违者罚款一万元。
第六条:球赛或练球时,耍脾气或乱掷物品,罚款一万元。
第七条:练球或比赛期间,教练、球员皆不能使用手机,违者罚款一万元。
第八条:未带球衣者,联盟罚款一万元,球队再加罚一万元。
第九条:练球迟到,但赶上球队大巴士出发者,罚款一千元;迟到但自行赶到球场者,罚
款三千元;练球未到者,罚款三日所得。
第十条:练球或比赛期间,不听从教练指挥调度者,罚款一万元。
第十一条:教练、球员及行政人员严禁酗酒,练球或比赛前,被发现有酒味者,轻者罚三
万元,重者罚十万元,屡犯者开除队籍。
第十二条:凌晨一时后,不得在外逗留,或涉足不正当场所,包括:酒廊、酒家、PUB等
夜店,一经发现,初犯罚款伍万元,再犯者罚款十万元或开除队籍。
第十三条:教练、球员及行政人员不得与黑道及不明人士,或离队之球员聚餐饮宴,一经
发现,立即开除队籍。
现在中信兄弟真的爽爽过~
※ 引述《shk91353 (阿港)》之铭言:
: 其实各队都有内规啦
: 内规球员应该心知肚明
: 用内规砍掉球员也是发生过的事
: 统一上次以违反内规开除的球员
: 是陈逸宸
: 因为他多次无照驾驶.还有过酒驾的纪录.球团屡劝不听
: 所以就砍掉了
: 只是不知道林志祥撑不撑得过这一次的内规惩处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