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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廖聿伟/台北报导〕里约奥运期间爆发谢淑薇弃赛、戴资颖球鞋事件,引爆台湾民
众对于体育协会的不满,立委黄国书昨提出自己的“体育团体法”,他强调,体育改革必
须立刻进行,各单项协会务必以选手利益为第一考量,而不能再沦为争取利益、权力的工
具。
黄国书版“体育团体法”草案,有8项修法重点:“体育团体选手培训与国家代表队权责
明确化”、“单项协会不得以国家代表队选训权力私设刑堂处罚选手与教练”、“单项协
会秘书长专业化及理事长、理监事利益回避”、“公益理事、监察人与选手理事设置”、
“开放会员参与理事直选”、“协会财务稽核法制化”、“中立体育仲裁机构设置”、“
考核机制公开透明与民众参与”。黄国书表示,协会的帐务、理监事名单都应该公开透明
,不应该打模糊仗,罔顾选手权益。
台湾各单项体育协会掌握选手的金援、参赛资格等生杀大权,许多选手在不公平的制度下
只能哑巴吃黄连,黄国书强调必须尽快增设公益理监事,在第三方的督导下,才能让协会
运作更公开透明,他说:“单项协会权力大,过去理监事名单很多都是自己人,在互相利
益、权利挂钩下,牺牲的都是选手的权益。”
目前“体育团体法”草案已经完成连署,黄国书呼吁体育署应尽快提出制度改革的院版草
案,让立法院具体讨论、尽速修法。选手的运动生涯宝贵,体育改革也不应该空转。
黄国书立委的体育团体法草案 http://goo.gl/wNBWhE
以及FB发文 https://www.facebook.com/566381323386617/photos/128378072831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