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制:(引用自棒球维基百科)
高潮赛首轮(ファーストステージ,First Stage,旧称第1ステージ,第1轮)采用三战
两胜制,和季赛相同有和局制,但至多12局。由季赛第三名挑战季赛第二名。季赛第二名
拥有所有比赛之主场优势,赛事结束后以胜利场次较多之球队晋级。如果最后两队战绩相
同(一胜一败一和或是三和),则以季赛第二名晋级决胜轮。
高潮赛决胜轮(日文表示为ファイナルステージ,Final Stage,旧称第2ステージ,
第2轮)于赛程设置之初采用五战三胜制,但从2008年起采用六战四胜制,一样采用和局
与12局上限等规则,联盟冠军则拥有所有比赛之主场优势。但由于联盟冠军先取得一胜资
格,因此实际上最多只打六场,在高潮系列赛中和局没有加赛制度,因此打完六场后由胜
利场数较多之球队晋级。如果两队战绩相同(3胜3负1和或其它战绩相同之情况),则由
联盟优胜队伍晋级日本大赛。另自2008年起,决胜轮结束后也会选出一位赛事最有价值球
员(MV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