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制度每次改革都没搔痒处
常常引人诟病
1.区分一、二军合约的重要性
球团要成绩,把新秀都视为即战力,每年都有新鲜的手臂,常在一两年就燃烧殆尽,造成不培养球员,二军变成坟场养伤而不是农场,二军的不完善一直存在,所以要有一、二军区别的合约制度及40人一军名单制度及伤兵名单制度。
应该从选秀,就要区分是一军约或
二军约,如签的是一军约,就好像
是大联盟合约并在40人名单内,也就是说有40人是一军合约,就是可以在一军随时出赛,球团评价该签什么合约,若是二军合约,当然就是培养对像。
若被移出40人一军名单,其他球队于一定时后可以随时签约,在期间内原球队可换二军合约,若没有合约在身就是自由球员。
2.重视未来球员
可以设置球团投资业余球队制度,
培养观察未来球员,伪三军的性质,可以让投资球团有优先签约该投资的
业余球队球员的权利。
想要让一军更强,就是要有阶层的农场培养深耕,现在的球团就像强摘未
成熟的果实硬上架买卖,不要给他再
吸收足够养分成熟再摘吗?
3.如何扩大农场的市场
业余社会甲跟大专甲冠军队,是否给予他们舞台,跟二军打季赛吗?
或是社甲 专甲 二军的冠军
打跨职冠军挑战赛吗?
就是要多元化 人才的表现 球迷的
观注,如果业余出怪物级,也可以
借由二军来验货,也有话题性。
因为二军太少了,难支持一军人才荒
,有业余交流,可带动球探的重要性,关注特定球员,不在靠人脉探
听
4.自由球员制度
国内自由球员应该看球团跟球员合约 年限走,身上没合约在国内就是自由球员,其他中职球队可以自由签约
国外自由球员的年限,应该降低,如在中职满5年就是自由球员,可以随时与国外签约
原则国外自由球员是五年限制,考量选手发展,例外放行与国外签约,但
要付出相当的买断金或入札金
若要嘘 谁出钱?谁主导?或这里是台湾耶? 只当酸民就免了!
单纯讨论制度问题
可不可行,这概念好不好,需要再补充什么 ,或某些制度不够了解,想再
加强什么,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