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试运作〈聚众瘫痪看板正常运作处理规则〉

楼主: pttpepe (Ptt屁屁)   2016-06-09 12:38:16
※ [本文转录自 BoardAnnouce 看板 #1NM2oopY ]
作者: mousepad () 看板: BoardAnnouce
标题: [公告] 试运作〈聚众瘫痪看板正常运作处理规则〉
时间: Wed Jun 8 22:33:20 2016
试运作〈聚众瘫痪看板正常运作处理规则〉
一、本规则之目的与定义
a)为维持本站各看板正常运作,并维护理性讨论交流意见的空间,特订本规则。
b)本规则所称之“聚众瘫痪看板正常运作”,系指大量使用者于短时间内至特定
看板,以大量文章或推嘘文(含箭头)影响讨论功能日常运作之行为。
c)本站所有看板不论使用目的、讨论主题,均受本规则之规范。
二、本规则所限制之行为
a)于 A 板,以任何形式、内容,明示或暗示其他使用者聚集至 B 板(不限于
一个看板),以异常高频率之发文或推嘘文(含箭头),影响 B 板(不限
于一个看板)讨论功能之日常运作者。
b)于 A 板,以任何形式、内容,明示或暗示其他使用者聚集于 A 板内,以异
常高频率之发文或推嘘文(含箭头),影响该板讨论功能之日常运作者。
c)参与本规则所称“异常高频率发文或推嘘文(含箭头),影响该板讨论功能
日常之运作”集体行为中之个别使用者。
三、板务相关人员申请与审核
a)由前述讨论功能之日常运作受影响看板之任一板主,于该板所属小组之小组组务
板提出申请,详列涉及本规则第二条第a、b、c项之名单。经小组长附议后,由
板主(群)或小组长递交至该板所属群组之群组组务板。
b)板主或小组长处理不及或职务悬缺之看板或小组,得由小组长主动申请或群组长
主动立案。
c)群组长应于该申请递交三日内推文裁定是否立案。若裁定立案,应于三日内开设
救济专属临时看板,开放时限72小时。
d)群组长应于救济专属临时看板开板开放时限截止之七日内,裁定同意或否决该案
内容与处分名单之全部或一部。群组长同意之部分,于 BoardAffairs 板递交板
务站长,依本规则第五条执行后续处理。
四、救济程序
a)为维护使用者权益,严格避免本规则受不当使用,群组长应于立案三日内成立专
属临时看板。该板开放时限72小时,列名受处分名单之使用者若有异议,应于时
限内检附相关证据,主动向群组长提出答辩。
b)群组长认定该答辩有理由者,推文表达“同意其理由”,并将之移出处分名单、
或变更其违规认定。
群组长认定该答辩无理由者,推文表达“未能同意其理由”。
群组长认定该答辩之标题或内容未聚焦事实论述而有情绪性发言者,推文表达“
视同放弃救济途径”。
群组长认定未于开板公告张贴72小时内完成答辩定稿者(以最后修文时间为准)
,推文表达“逾时不受理”。
相关救济流程至此全部结束。
c)此救济程序专属临时看板亦受本规则规范。若该专属临时看板亦受聚众瘫痪行为
影响,群组长得于原案转交板务站长时一并提出违规事实与处分内容,由板务站
长执行后续处理。
五、处分
a)经群组长认定有第二条 a 项行为者,依其行为程度,受停权一年以上或列为
不受欢迎使用者处分。
b)经群组长认定有第二条 b 项行为者,受停权六个月处分;其中,过去曾受本
规则处分者,受停权一年以上处分。
c)经群组长认定有第二条 c 项行为者,受停权三个月处分;其中,过去曾受本
规则处分者,受停权六个月处分。
六、其他
本规则自公告起即时生效。其他未尽事项,由板务站长群进行最终解释。
作者: jemc1905 (karma)   2015-06-09 12:38:00
QQ
作者: terryate (花开花落)   2016-06-09 12:39:00
戒严啦?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6-06-09 12:40:00
你哪位公告可以随便转?
作者: suck9527 (愚民克星)   2016-06-09 12:40:00
无关版旨
作者: F5566 (56楼)   2016-06-09 12:40:00
崩崩行为QQ
作者: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09 12:46:00
........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6-09 12:47:00
IBB爪迷:好险
作者: mooto (退出会比较好, 就退出)   2016-06-09 12:51:00
其他三队球迷: 欺负我们人少吗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6-09 12:54:00
爪迷---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6-06-09 13:02:00
爪迷适用
作者: WeAntiTVBS   2016-06-09 13:04:00
当然有关啊 你看看一个多月之前蒋智贤被IBB时一堆人聚众跑去闹板.....
作者: gibamo (ㄚ峰)   2016-06-09 13:11:00
爪爪崩溃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6-06-09 13:16:00
专门针对爪迷? 怎么可以这样立法
作者: detinge15 (Elmo)   2016-06-09 13:19:00
垃圾条款阿 干部不能当圣人就别当干部啦
作者: greenYoshi (马力欧的朋友)   2016-06-09 13:36:00
这样版上水桶又是满满的............爪爪
作者: supertyphoon (交李資勝)   2016-06-09 13:39:00
看在你有创意够噱头 给个嘘
作者: steven82518 (StevenYang)   2016-06-09 14:02:00
明明就是因为之前八卦版事件设置的,要怪去怪教徒阿
作者: WeAntiTVBS   2016-06-09 14:05:00
要怪就怪obov 其实基本上前面说过 1个多月前蒋IBB事件也是聚众闹板 所以若再发生相同情形 就可以提报停权当然不是怪obov本人 是当时将obov水桶的八卦板板主当然这跟本版无关 但条文也适用棒球群组(因为也曾发生过类似状况)
作者: wmaledizione (青年)   2016-06-09 14:14:00
棒球点?
作者: virgo0914 (kaiming)   2016-06-09 14:23:00
爪爪会被抓光
作者: WeAntiTVBS   2016-06-09 14:25:00
这是板务站长公告 棒球点在于先前棒球板也发生过聚众闹板事件(所以此公告已标明全站通用)
作者: detinge15 (Elmo)   2016-06-09 14:33:00
闹板也是PTT文化的一部份 看看以前CCR之乱就知道了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6-06-09 14:43:00
这篇虽无棒球点 但是是站方的重要公告而且规则所述之状况于本版为容易发生所以还请各位多加注意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6-06-09 15:17:00
科科 经典赛期间应该会很精彩
作者: Ganges (Ganges)   2016-06-09 16:18:00
闹板就闹版扯什么文化....8+9也觉得自己有文化阿
作者: LondonHairs (伦敦之毛)   2016-06-09 18:05:00
太针对了啦 欺负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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