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60520-00000088-mai-soci
2010年8月,一名30多岁的女子与丈夫、小孩在札幌巨蛋一垒侧内野看球时,
被一颗平飞界外球打到脸,导致颜面骨折、右眼失明,
于是向火腿球团、札幌巨蛋营运者及札幌市政府(札幌巨蛋所有权人)提告求偿。
去年三月,札幌地院一审判决认为球场安全有问题,
命令球团、营运者及市府需赔偿共约4200万日圆(约合台币1247万元)。
被告不服,向札幌高院上诉。
本案在5/21二审宣判,球团需单独赔偿约3357万日圆(约合台币997万元),
营运者及市府无需赔偿。
审判长在解说判决时表示,
札幌巨蛋的设备及界外球防护对于一般观众是OK的,
但人的注意力有限,所以没注意而被界外球打到也不能全怪观众自己不注意;
另一方面,既然原告坐的地方比较危险,而她的棒球知识不够,
球团对她的安全防护又不够周到,所以有赔偿责任。
(她是因为孩子接受球团招待进场看球,而以保护者身分进场,
本身的棒球知识应该相当有限。)
不过她自己不注意而被球打到,自身也要负两成的责任,
所以判决赔偿金减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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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上是我对这篇新闻的理解。若有错误,敬请指正、小力点鞭。
B.所以我的建议是:
1.看球时请带棒球或垒球手套,作为基本防护,即使是坐在内野护网下也一样。
2.投打对决时和活球状态下,请务必专心看球,即使聊天也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