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sa9527 (高级伴读士官长)》之铭言:
: 那有无办法督促经营者把大巨蛋用在棒球上同时市政府保障业者努力经营下不亏损?
: 当然有,我们用公共汽车当例子。
: 公共汽车的票价跟运价不一样,票价是每位乘客要付的钱,运价是每载一位乘客业者要赚的钱
: 假设票价 15 元运价 18 元,业者每载一位乘客政府要补助 3 元给业者
: 在大巨蛋的事情上可以反过来操作
: 假设每一位观众应支付 1500 元入场才能损益平衡
: 巨蛋经营者经政府核定门票定价 800 元,然后每进场一位观众可向政府申请 700 元补助
: 这 700 元的补助要由哪里来呢? 很简单
: 规定业者周边土地开发收益均需缴纳大巨蛋营运基金给市政府
: 市政府再依照大巨蛋入场人次从基金中提拨补助款给大巨蛋经营业者
: 如此一来,财团经营商场跟土地开发赚到的钱都要缴基金协助市政府营运大巨蛋用
: 若想要拿到补助,就要属地主义认真经营大巨蛋冲高票房人次领补助
: 以上大致参考各县市公共汽车以及台中八公里免费政策的概念
: 先用补助压低票价,再用人头数逼业者努力冲高搭公共汽车的人达成推广大众运输的概念
: 业者为了拿到更多补助,就必需想办法鼓励民众搭公共汽车、吸引民众搭公共汽车
: 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大巨蛋上
原文删一点
这篇除了前面讲的蛮有道理的之外这边蛮荒谬的
大巨蛋经营如果要压低票价还要跟政府申请补助
这可不是像公共汽车一样你说补助个几十块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另外这段最重要的一点就是
所谓的规定业者周边土地开发收益均需缴纳大巨蛋营运基金给市政府
大巨蛋周围已经很窄了
三面临路
对面还一个国父纪念馆在那里
你说要开发基金?
那边还能在开发什么?
大巨蛋现在会卡蛋的原理大家都知道
"大雄他妈的先盖之后再跟你摆烂"
目前盖成这样公共安全问题跟当初合约书写的完全不一样
别小看公安的问题
当初签约的人已经很蠢了
现在在那个小地方如果发生个火灾好了
旁边那几条路完全跑不了
所以柯P至少现在处理的方向是对的
再来谈到大巨蛋收益的问题
还是要跟板上的某些搞不清楚状况的大大们导正一个观念
大巨蛋打棒球的场地只是附属而已
大巨蛋的收益绝对是他上面的百货公司 旅馆以及开演唱会的收入等等
有些人还天真地以为
"因为台湾没有室内场地所以大巨蛋来了"
错
政府需要盖大巨蛋
但是政府没钱
所以只能BOT跟财团合作
这时候为什么财团要跟你合作帮你盖公设呢?
因为政府会给他很多面积盖商场 盖百货 盖旅馆赚钱
财团利用这长可到30 50年的合约之间
利用这些商城 百货 旅馆 以及活动收益来贴补他当初帮政府盖大巨蛋的支出
有的赚 财团就会跟政府合作盖这些东西
打棒球只不过是其中一个政府盖巨蛋的规定而已
有些人可能还天真地以为票价高低可以弥补财团借你用大巨蛋的钱
到时候大巨蛋真要盖起来了
收益来源也不会是靠打棒球的好嘛
就算给你场场爆满好了
棒球一场收益最多是可以多少?
随便举几个现在已经盖好或是盖很久的例子让大家体会一下
先举例统一的时代百货(前身坂急百货)好了
各位有概念其实这个BOT案
其中有关"捷运市政府站"的容积大约只有10%左右而已吗?
其他90%都是拿来做商场商旅
但是没办法
政府可怜没钱盖捷运
所以只好给统一爽用这其他90%的容积
这几十年给统一爽赚
等到BOT期满之后再收回来自己用
再来举一个更新的例子
CityLink南港车站BOT
南港车站我记得没错是去年开幕而已吧!
自己想想那个三铁共构占了那两大栋的几分之几
只有地下几楼而已
上面呢?
一栋是商办之前参访过是一半租给外商一半润泰自用
另外一栋?
百货公司上面还设个电影院
我记得这两大栋都至少14层楼
这样子有点概念了吧?
大巨蛋如果可以打棒球
财团才不care那一点收入好嘛
如果最后不是中信盖大巨蛋
顶多要设主场的球队再跟大巨蛋租就好了
票价什么的问题真的不用担心
到时候如果内部装潢够好 看球舒适度够高
我想只要客队或是主队其中一队是中信兄弟
要坐个七八成满应该不是很难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