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原文恕删
在讨论有没有获得授权时
必须要讨论的是谁负责举证授权是否存在
相信大家都听过一句法谚: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正因为事实不明了,所以主张权利的人要提出证据证明权利确实存在
我想说的是,
如果只针对must和日本协会的概括授权是不可能包含改作权的,
因为他们能提供的著作权根本没有改作权这项。
所以唯一有可能取得改作权的,就是直接取得该唱片公司的授权。
好了,回过头看看本案,
如果杨领队说的是后者(直接获得唱片公司授权),我确实被打脸。
但如果仅缴了must的费用,那就不可能有改作权。
新闻领队中所说的"已获授权',究竟是获得官方直接授权改作,还是must间接授权公开公
播
作者: cchmaddux (孤鹰) 2015-01-21 09:15:00
唬烂也不打草稿 去年蓝鸟队40号球衣是队上投手教练穿的
作者:
localhost (127.0.0.1)
2016-03-31 13:58:00怎么听都差很多 这也能说抄袭 真好笑
作者:
bighdogs (要保持愉快的心情阿뎛6)
2016-03-31 14:00:00真的觉得抄袭去跟唱片公司检举不就好了
作者:
JBROTHER (专卖韩国男女装)
2016-03-31 14:01:00坐等最后看是谁打谁脸 刺激
作者:
jadaboy (男子汉的约定)
2016-03-31 14:01:00你会被打成是跳针吱,诚心建议你不要再回文了
作者:
crazy0228 (flyriddle)
2016-03-31 14:01:00好啦,你讲的都对
作者: YukiRing 2016-03-31 14:02:00
觉得不太可能会直接获得唱片公司受权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3-31 14:03:00就等h的后续报告就好了啊 你到底在急什么
抄袭这种事本来就很微妙,本来应该是由法院认证的却变成乡民自己说的算
作者:
proman614 (éµç›¤é”人)
2016-03-31 14:03:00等某h吱告状啊
作者: william7711 (william71) 2016-03-31 14:04:00
这是有很重要吗???
作者: YukiRing 2016-03-31 14:04:00
尤其对方又是小孩先生,他们连CD都不给台压版了
作者: googlo (googlo) 2016-03-31 14:05:00
这篇跟七伤拳那篇有什么不一样?
作者:
proman614 (éµç›¤é”人)
2016-03-31 14:06:00吱吱很关心啊
有被告成功就是抄袭,反之就不是,有些人觉得这很难懂
作者: QAZQWESDX (ASHOA) 2016-03-31 14:09:00
H吱大家都在等你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03-31 14:09:00原来是第七篇,难怪叫七伤拳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6-03-31 14:10:00你急什么阿?等H吱告就知道了阿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6-03-31 14:11:00那你快去告 不要在这浪费PTT版面了
作者: xu12 2016-03-31 14:12:00
☆法~律~野~球☆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6-03-31 14:12:00证明海巡吱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3-31 14:13:00有完没完
作者:
k75131 (FU)
2016-03-31 14:15:00可以停了 反正也只是在跳针无限循环而已
作者: msekili 2016-03-31 14:17:00
推
作者:
GsJames (大坪林书豪)
2016-03-31 14:17:00快告哦 四队一起哦
作者:
bibyy (比比)
2016-03-31 14:19:00你不知道内容,可以回那么高潮也了不起
作者:
jadaboy (男子汉的约定)
2016-03-31 14:19:00话说杨领队说话不是都要反著看,所以说有授权表示..?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6-03-31 14:20:00
支持提告啊,真的,告下去就清楚了,通通一起告
作者:
pc100 (pc2000)
2016-03-31 14:21:00一堆人跳针说有付版权 花钱了又怎么样?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6-03-31 14:22:00
有时间回文,其实也可以拨时间协助h一下,还在等后续呢
作者:
pc100 (pc2000)
2016-03-31 14:22:00我花钱去荷兰抽大麻就不叫吸毒了? 过了法律门 过不了道德门
原PO赶快连络haoguy,请他赶快补充你这个论点
作者: QAZQWESDX (ASHOA) 2016-03-31 14:24:00
不用一直回文带风向啦 这么有自信就去告
作者:
wb7346 (JEJO)
2016-03-31 14:24:00中职哪有道德问题 连曹都有人挺了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6-03-31 14:25:00你不信就去告 在网络上要人家证明授权 请问你哪位阿?
作者:
ericda (艾立克达)
2016-03-31 14:25:00吱吱还是担心回花果山担心你们家外野比较实在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6-03-31 14:27:00不懂这样一篇一篇洗是想洗什么 出来解释还要再开一篇来质疑人家 你有兴趣你就去提告 让兄弟拿证明出来 不要人家回有授权 又马上一篇要人家确定是哪部份授权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6-03-31 14:30:00抄好抄满
st210113:来看猴子告状~来看猴子告状~大家来告洋状
作者: jjam 2016-03-31 14:36:00
真的有问题就去检举 球团就会被告 证明你的论点
没必要啊,拿出证据就能打我脸,何必这么麻烦还去告?
你在这边打再多也没用 乡民不是每个都是法律专业尤其这跟智财权专利权有关
作者:
bibyy (比比)
2016-03-31 14:37:00为什么不是你拿证据打别人脸?
作者:
pounil (IOU)
2016-03-31 14:38:00我质疑球团财报作假 请举证打我脸啊
作者:
proman614 (éµç›¤é”人)
2016-03-31 14:38:00你不去告的话干嘛贴证据给你 你谁阿?
作者: jjam 2016-03-31 14:38:00
没人想看你会不会被打脸xdd 谁啊
别动不动就放大绝...不是很"理性"的回了两篇文吗?
作者:
proman614 (éµç›¤é”人)
2016-03-31 14:39:00你谁阿? 领队还要拿证据给你 况且你又不去告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3-31 14:39:00他就不是权利人要怎么告啦!
作者: ramDisk (这是一条不归路) 2016-03-31 14:39:00
大家就安静点...别惹怒大大了
作者:
pounil (IOU)
2016-03-31 14:40:00噗~~人家干嘛里妳啊 你唱片公司还是歌曲创作人?
作者:
proman614 (éµç›¤é”人)
2016-03-31 14:40:00不去检举领队干嘛鸟你?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3-31 14:40:00正视听真的是笑了
作者: dodo6 2016-03-31 14:40:00
要证据去跟杨神要 乡民不会有的
作者:
pounil (IOU)
2016-03-31 14:41:00不举证就是作假 谢谢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3-31 14:41:00不过原po真的认为这短短的应援曲是值得保护的著作吗?中信对这应援曲付出的精神创作程度有到值得保护的程度,而让这应援曲成为一个衍生著作???
某b只有扣人爪宝这句而已吗我倒是没看过某b有说过什么有建设性的意见 起码原po还说得出那么多道理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6-03-31 14:45:00不举证有罪不就是造谣?你好恶心阿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6-03-31 14:45:00某傻逼就大将军时期的遗毒 不用太意外
照这逻辑 红中拿出证据证明没有包庇打假球 以正视听不然吱吱就是在支持打假球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6-03-31 14:46:00整天在那边假中立,结果一直抨击爪队这么行,怎不四队一起抨击,顺便请各大领队提出证据
作者: ramDisk (这是一条不归路) 2016-03-31 14:48:00
就出来解释得比较倒楣...看看6jt装死就没事了
新闻出来明明是酸酸被打脸,怎么又变成爪爪(被)崩溃?
作者:
RZPTT (歌剧魅影)
2016-03-31 14:51:00楼上,就反爪的那些人还有人像原po这样不到黄河心不死啊
作者:
GsJames (大坪林书豪)
2016-03-31 14:55:00◢▆▅▄▃吱吱 c(〒 w 〒 )a∫崩溃▃▄▅▇◣
作者: QAZQWESDX (ASHOA) 2016-03-31 14:56:00
正视听勒 这种水准XDDD
难道你不是看到领队单方面说有授权就高潮的这种水准吗?
好了 我懂了 那就去询问Must和JASRAC最快
作者: QAZQWESDX (ASHOA) 2016-03-31 14:59:00
那你去证明领队说谎啊 你单方面要别人举证给你? 你谁?有调查权?
行啊,你也来针对其他队的应援曲打一篇,但我怕你没这水准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3-31 15:00:00不管啦 我说爪爪崩溃 他们就崩溃了啦 又还没确定
作者: dodo6 2016-03-31 15:00:00
真的质疑就去问杨本人拉
作者:
JBROTHER (专卖韩国男女装)
2016-03-31 15:00:00这种公开质疑人家 最后如举证没问题需要公开登道歉文吗??
可以啊,如果举出直接唱片公司授权改作,我同样发一篇文章道歉
原告起诉不用举证喔 什么时候民事诉讼也变成有罪推定
作者: QAZQWESDX (ASHOA) 2016-03-31 15:02:00
不用检举不出什么 在这边恼羞啦XDD
职棒回春是好事~重视版权也是好事~别这样那么针对嘛
作者:
bibyy (比比)
2016-03-31 15:03:00要你小人物道歉干嘛?
就没东西硬在这边乱 也不知道在乱什么 吱吱被抓以后就一直想要拉别人一起 我脏你也脏
你哪位?一句话就要人举证,何不从你支持的自家球队先出来举证
原po最在意的就是"改作权"嘛 我想就针对这点看哪一位去询问Must和JASRAC 最直接能得到答案
现在就是要你拿有侵权的证据 你是原告吗 拿得出来吗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3-31 15:06:00告下去才能要求对方举证啊= =
作者:
k75131 (FU)
2016-03-31 15:06:00要登报纸道歉吗?? 还是PTT发文道歉??
must和jasrac根本没有提供改作权授权...请参考原文
作者:
k75131 (FU)
2016-03-31 15:07:00PTT发文道歉就免了 又不痛不痒
作者:
resbond (萨尔达)
2016-03-31 15:07:00请回答我一句话就好 贵队LM的授权文件在哪里 麻烦请提出
事实上 中信兄弟现阶段也没有非得"举证"的义务must和jasrac根本没有提供改作权授权 ok 所以要他们提
作者: dodo6 2016-03-31 15:08:00
因为没人告阿...
都没吱迷要支援你了,你还在这边硬凹? 不会觉得寂寞吗?
我也只是发ptt质疑,如果质疑有错用相同方式道歉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3-31 15:09:00所以我从第一天就说快告 告下去就清楚了 一直发文没用
作者: dodo6 2016-03-31 15:10:00
等h大好了XD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3-31 15:10:00h大都说要等日本回应了 等h大的佳音好吗?
我持平说 原po你第一篇的内容真的很好 我也是上了一课
作者: dodo6 2016-03-31 15:12:00
不然就看有没有记者再去问杨你质疑的问题
不然JASRAC这么强大 应该很乐意知道有人不付钱
还有 原po提到的改作权 对于"改作"的定义 应该也会是争议的点
作者:
resbond (萨尔达)
2016-03-31 15:14:00永远只会质疑他人 却从不以相同标准看自己球队 可悲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6-03-31 15:22:00
原po这么热心,快去帮帮h,也可以写信给杨领队跟联盟,支持你
你没发现吗 一堆__这么紧张跳针 应该是付钱的要出事了XD
作者:
k75131 (FU)
2016-03-31 15:23:00这次弄臭中信兄弟的好机会 支持热心+h+反爪人士快点行动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6-03-31 15:24:00
既然有如此热诚,单单在此质疑太可惜了,不然投书媒体如何?
改作权这个部份很有争议 小至街头艺人演奏任何曲目都算侵权
作者:
k75131 (FU)
2016-03-31 15:25:00要给爪迷痛击就趁现在 趁你病要你命! 动起来阿!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6-03-31 15:26:00
这不是我专业或专长,所以支持原po啊
如果Must或JASRAC真要通通追究 他们的法务部门要多庞大才有办法处理啊
是啊,所以这个争议其实只能在这里吵吵,别人吃米粉,我们喊烧。最后也不会有下文。
作者: jjam 2016-03-31 15:29:00
别急 静待h大投书的消息
所以啦 还是回到原点了:原作或受让改作权人要不要追究这串就当上一堂改作权入门吧
◢▆▅▄▃吱吱 c(〒 w 〒 )a∫崩溃▃▄▅▇◣快去告 快去告
要是这么热心赶快去问球团 不要洗文章好嘛你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授权 硬是要洗这篇出来????
作者:
gibamo (ㄚ峰)
2016-03-31 15:53:00去告看看就知道啦,讨论那么多没用,勇者快上吧
作者: peter31728 2016-03-31 16:02:00
你只是不爽杨领队打脸一堆人才PO的吧?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3-31 16:11:00
目前说法透过联盟与日本或国内唱片公司接洽 应该就是卯斯特吧(付了规费) 联盟会有专人负责处理这种杂事吗?对球团或啦啦队来说 已经付钱了可能没搞清楚授权范围就算改作不在授权内也不能算恶意盗用 顶多就常识不足误解何况这个并没有多大的利益 要日本唱片公司跨国兴讼 何苦?这事发展可能就到此为止 以后各队要注意一下尽量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