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旧闻] LYS-立委提案运动门票、商品可抵税

楼主: clausewitz (理论学家)   2016-03-08 23:12:19
※ 引述《jack801016 (倒K怎么打)》之铭言:
: 立委提案运动门票、商品可抵税 体育界:兴奋
: 联合晚报 记者李亦伸/台北报导
: 国民党立委吴志扬提案所得税法修正草案,主张运动门票及购买运动商品支出,得纳入

: 合所税特别扣除额中申报,每年上限1万5000元。体育署官员表示,这对运动产业发展

: 正面激励,令体育界兴奋。
我认为综所税扣除的诱因不大,因为使用标准扣除的人完全用不到。如果
改放在营所税中,企业每年可以购买门票,用来奖励员工或招待客户,以
员工人数一人一千元或二千元的额度内,列为费用,八百万劳工等于提供
八十亿元的减税,企业一定会响应。国税局也比较好作业。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3-09 07:40:00
这也没有什么好不好作业的,每个人还是要报综所税,国税局的作业并不会增加或复杂化多少,何况现在都电子作业了,对一下凭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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