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ack801016 (é›»å發票å°æ¿å·¥)
2016-03-08 21:29:18立委提案运动门票、商品可抵税 体育界:兴奋
联合晚报 记者李亦伸/台北报导
国民党立委吴志扬提案所得税法修正草案,主张运动门票及购买运动商品支出,得纳入综
合所税特别扣除额中申报,每年上限1万5000元。体育署官员表示,这对运动产业发展有
正面激励,令体育界兴奋。
过去体委会时代制订运动产业发展条例时,也有提出相关运动支出列扣除额,同时参考很
多文创法,但相关税法是财政部主导,他们对于各产业消费支出可以列举扣除,希望以政
府编列预算补贴等方式进行,不希望以租税减免,这是部会基本立场差异。体育署官员也
透露,另外还考量到,运动门票和购买支出可抵特别扣除额规范,怕有富人条款之虞。
财政部:须通盘考量
【记者杨美玲/台北报导】财政部对此表示,尊重立委提案,但须通盘考量,依其必要性
与国库财政能力决定。
http://udn.com/news/story/6656/1544574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3-08 21:31:00
我觉得让国中小户外教学 去球场看球对推广更有帮助
作者:
os30111 (蚵爱石)
2016-03-08 21:32:00所以我买球票可以抵税了吗!?
作者: s002266 (无) 2016-03-08 21:33:00
如果再立法经营职业与半职业球队或者赞助体育相关活动同样能够节税就更好了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3-08 21:35:00
会消费的不用减免就会消费了 根本没必要
作者: LEON888 (LEON888) 2016-03-08 21:40:00
good job
作者: jack543 2016-03-08 21:49:00
一年也才看几场球赛而以
作者:
vint092 (MY)
2016-03-08 21:53:00是好事而且促进消费跟运动风气
支持但应限制购买国内商品才算,帮国外球队买商品对台湾体坛没啥帮助吧
作者:
DOBBS (挂网限定)
2016-03-08 22:04:00先叫球团把免课的娱乐税退回给买票的球迷
作者:
odsky (oodd)
2016-03-08 22:26:00好喔
作者: electrospray (就是要喷) 2016-03-08 22:56:00
到时网拍门票一堆,实名制较不会有漏洞,但执行难
作者: projack 2016-03-08 23:03:00
好像不错,不过不可能通过
作者: woulin (woulin) 2016-03-08 23:12:00
那一堆人会收集票根
作者: khchhi 2016-03-08 23:16:00
LM商品有发票
作者:
camby909 (spree)
2016-03-08 23:34:00兄弟的也有发票阿
作者:
Sheng98 (贱狗的窝)
2016-03-08 23:39:00卖商品会开发票^球团
记得以前买加油棒 帽子 衣服那些 都是摊位拿了就走
作者:
htk (该死的哑护)
2016-03-09 00:03:00这是不是当年黄志雄就提案过了????????
作者:
b54102 (可问江湖顶峰)
2016-03-09 09:28:00拿政府的钱赞助小朋友看球去年就被砲了 还有人觉得这样很好 @@?
校外教学不错,可是球赛都在晚上,有常常拖超晚,不太适合小学生..
很多人报税没有用列举的 这就没差 反而对一些有意避税的有漏洞可钻 所以要施行 要有更好配套措施才好这个项目上限15000 要到列举较划算 其他列举项目也还6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