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5
林智胜、郑达鸿选手行使自由球员权利补偿办法公告。
二○一六年中华职业棒球大联盟,林智胜、郑达鸿选手行使自由球员权利,补偿办法公告
。
主旨:二○一六年中华职业棒球大联盟林智胜、郑达鸿选手行使自由球员权利,补偿办法
公告及相关说明。
依据: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四球团协调会决议
补偿办法公告及相关说明:
一、二○一六年林智胜、郑达鸿选手行使自由球员,补偿办法依据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四球团协调会决议办理。
二、本联盟兹于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收到“兄弟育乐股份有限公司”与林智胜
、郑达鸿选手,缔结之“职业棒球选手契约”正本。
三、本联盟依据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四球团协调会决议,于本日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
日进行公告,并进入补偿程序;“兄弟育乐股份有限公司”之所有补偿程序,自二○一六
年一月二十五日起计算,需于六周内完成,待所有补偿程序完成后,“兄弟育乐股份有限
公司”始得向本联盟注册林智胜、郑达鸿选手。
2016林智胜、郑达鸿选手行使自由球员权利转队过程:
2015年10月26日中华职棒大联盟依据联盟规章第二十一章自由球员办法(FA)第一三三条
,公告符合取得自由球员权利规定之选手名单。
2015年11月2日Lamigo桃猿球团林智胜、陈金锋及义大犀牛球团郑达鸿三名选手宣告行使
自由球员权利。
2015年12月31日止,Lamigo桃猿球团林智胜、陈金锋及义大犀牛球团郑达鸿三名选手均未
与任何球团缔结契约。依据规章第145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三人成为自由契约球员
。
2016年1月4日中信兄弟球团与前Lamigo桃猿球团林智胜举行加盟记者会
。
2016年1月11日中信兄弟球团与前义大犀牛球团郑达鸿举行加盟记者会。
2016年1月14日,联盟与4球团代表进行协调并达成决议,中华职棒史上首度自由契约球员
转队案将以“完全转队费”方案进行。
本案决议,依据联盟规章第150条【自由契约球员之补偿】第一项,“新球团必须支付该
选手原属球团转队费,其额度为该选手该年度薪资总额之百分之一二五 ”行使之。
补偿金给付方式,由新球团交给联盟,再由联盟转交给原球团;给付期限为联盟公告新球
团与自由球员缔结合约之日起,6周内完成。
2016年1月25日中信兄弟球团检送林智胜、郑达鸿选手合约,联盟依2016年1月14日决议立
即进行公告。
http://www.cpbl.com.tw/news/view/13938.html?&news=13938
在六周内补偿完成后中信兄弟才可以正式注册林智胜和郑达鸿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