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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闻分析》中职条文不完备 仲裁问题多多
〔记者徐正扬/新闻分析〕中职规章有关仲裁仅有委员会设置要点、仲裁规则2条,而委
员会设委员5人,只剩召集人会长吴志扬与林华韦、赖山水共3人。一旦走上薪资仲裁,以
林智胜行使自由球员转队的前例,可能因为条文不完备而衍生后续更多问题。
为加薪幅度提仲裁 中职无前例
中职的仲裁案例不超过10件,起因都是权益受损(减薪、解约),尚无不满意薪水增加额
度而提出,若林益全或高国辉真要诉请仲裁,就将成首例。2000年武建州未经仲裁向兴农
牛提告,成功讨回402万余元薪资,法院当时曾裁定中职仲裁委员会之组成不合法。
最近1次仲裁应是2010年曾治翰(嘉敏)因兄弟象以他曾遭检方认定打假球而撤销登录所
起,但提出后无结果;2014年义大犀牛与林英杰、林其纬的减薪纠纷,球团本想提请仲裁
,碍于前会长黄镇台已请辞无人召集,只好走上法律途径。
黄镇台于2014年初,有意与中华民国仲裁协会合作,建立球员薪资仲裁制度,精神比照美
职模式,由仲裁庭裁议球员、球团所提出之数字并从中择一,现任会长吴志扬预计在6月
大修规章,是否延续此方向,有待观察。
走上仲裁 球团未必会输
秉初经纪人林世民表示,球团其实不用害怕仲裁,只要程序正常且符合规定,结果未必对
球员有利,以美职为例,球团每年获胜比率至少六成。只是中职仲裁制度尚未健全,也是
球员望之却步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