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这些条文内容走一次
※ 引述《AhUtopian (It's my Life)》之铭言:
: 图片请参考:https://goo.gl/4S68am
: 现在除了转队补偿方案该如何进行有了争议之外,连方案是由谁来决定都起了争议,颇受
: 好评的中信兄弟杨培宏领队,近日主张依照规章,要选择给转队费、还是转队费加人,应
: 该是由新球团,也就是中信兄弟来决定的,这样的主张当然是最符合中信兄弟本次事件的
: 最大利益,那我们来看看规章怎么说。规章的第二十一章的第22条,我们将这个争议的相
: 关内容列出来,详细的大家可以参考图片(按:规章本来是每一章条号就重编,但好像后
: 来条号统一了,但至少这个内容还没有错):
: “行使自由球员权利但于隔年度一月一日起至季前(按:这个好像也有改)登录截止期限以
: 自由契约球员身分与球团缔结契约者,新球团给予旧球团的补偿条件减半如下:
: (一)新球团需支付选手原属球团转队费,其额度为该选手该年度总额之百分之125,或;
新球团中信兄弟选择【方案二】
: (二)新球团需支付该选手原属球团转队费,其额度为该选手该年度总额之百分之75,同时
: 并需让出一名不在新球团自订之25人保护名单中之选手予旧球团,以为补偿;…。
新球团中信兄弟选择让出【陈皓然】【郭健瑜】
: (三)若旧球团表示无意愿网罗新球团提供之选手时,新球团得向旧球团支付该选手年度薪
: 资总额之百分之25。
旧球团Lamigo无意网罗,新球团中信兄弟得向旧球团lamigo支付【XXX的25%薪水】
旧球团 eda无意网罗,新球团中信兄弟得向旧球团 eda支付【XXX的25%薪水】
eda优先选择
: (四)若某球团必须释出一名以上的选手供其他球团自由选择,则该年度年度战绩较差之球
: 团拥有优先选择之权利。”
eda优先选择
作者:
hbk20491 (〥梦中情一场梦〥)
2016-01-14 01:00:00就是新球团设保护名单阿 不然旧球团哪知道在你25人
如果是中信直接出人选 那根本25人名单没有也没差啊
若旧球团表示无意愿网罗"新球团提供之选手时"这句我解读是中信主动提供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6-01-14 01:02:0021,22条只是条列出新球团义务,没有给他选人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解释会得出没有规定谁先选
如果是新球团选方案(如果选人+钱)→旧球团从25人外挑感觉这样解读比较没bug?
"新球团提供之选手",也可以解读为新球团提供可选选手,也就是25人外的那些人所以你觉得的bug在25人名单是选择方案后提出的话就不存在
照楼上说的话 该球员指的是哪一个 付25%要有确定人选
必须要强调,这份规章太烂,所以几乎无处不矛盾、字也用得很不严谨,所以解释空间很大也很乱,修改是必要的,解释也不能只用单一文字或某个词去理解
还是要从整体跟fa的制度去想,才会比较妥适这个习惯了啦...甲说乙说南辕北辙常见XD
毕竟日韩都是先开名单 再给旧队选择权 如果FA是这样抄谁先谁后怎么出人就能当参考了吧
作者:
wn7158 (司机5566)
2016-01-14 01:32:00笑死人,字面上哪里有确定写新球有选择权力新球团
问题是这样有25%掌握在新球团手里(恶意玩掉的可能)。
字面看不懂的麻烦先去重修法学绪论啦 没基本素养难怪看不懂
作者:
crazy0228 (flyriddle)
2016-01-14 07:29:00主动权在我爪身上啊,这样还看不懂?!
作者: kobe820721 (咻咻饲料鸡) 2016-01-14 08:40:00
感觉真的是写兄弟选两位给你们挑欸
作者:
jklm (君曼睩)
2016-01-14 08:41:00wn是真的看不懂还是在反串,这不是很好推理判断的吗...
作者: shadow99 (影子) 2016-01-14 17:50:00
同意条文应该是新球团先选,如果是旧球团有选择权,那就应该要写旧球团得请求新球团1或2或……。至于怪不怪,中职独步全球又不是第一天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