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rray (无)》之铭言:
: 现有规章有解释空间 桃猿先提3点建议、协调后再决定
: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27211
: 记者古依晴/台北报导
: “大师兄”林智胜转队至中信兄弟,原球队Lamigo桃猿在回复期最后一天(8日)表示,
: 目前合约有解释空间,因此会向联盟先提3个提案,将相关问题厘清,而原本联盟给予的
: 回复期限,并没有要球队选择全额转队费,或是转队费加上25人保护名单之外的球员,因
: 此球团先提出想法,由联盟统整与协调。
: 依照中华职棒现有规章,林智胜转队费有2个方案可以选择,一种是兄弟给桃猿林智胜
: 2015年年薪的125%作为转队费,也就是645万元给桃猿;另一种是兄弟付给桃猿林智胜
: 2015年年薪75%作为转队费,再加一位非兄弟25人保护名单的球员给桃猿。
: 联盟给予两队3天期限考虑,也就是8日回复球团立场,桃猿领队刘玠廷表示,现有的规章
: 有解释空间,因此先提出3个方案,球团会有各自立场,请联盟统整与协调。
: 首先,新球队(获得球员方)应该先提出25人保护名单,旧球队(失去球员方)再选择要
: 全额转队费或是部分转队费加上球员,刘玠廷进一步解释,如果没有看到名单,如何评估
: 是否要球员,因此提议新球团先提出25人保护名单。
不知道名单规定是如何
但基本上正常的玩法是25人名单不只保护25人啦
应该是摒除FA得到的球员和当年度被选秀的球员之后
提出的25人名单
以我爪为例
25人名单+2个FA+今年选秀球员13个
25人名单实际上保护了40个球员
印象中日本的补偿玩法就是这样
这才是比较合理的做法
但我猜之后修正的应该不会像这样玩
待强者补充美日职补偿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