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释出事件看兄弟经营(一)转职的玄机

楼主: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5-12-08 00:46:52
【网页版】http://www.sportsv.net/articles/23702
台湾职棒来到了释出新闻占满板面的新闻,笔者就从一个兄弟球迷的角度来看与兄弟相关
的释出新闻(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09474 ),并且也提出一些自己对于新
闻内容中与兄弟经营层面相关的想法,笔者纯粹是用自己对于职棒制度跟相关规范的认知
来作一个出发,并没有任何的内幕消息,先说在前头,因此若有任何内幕消息或是关于制
度解读不同的部份,也欢迎大家来讨论囉!
兄弟一口气释出了10名球员,关于球员名单我们会再来讨论,而颇受球迷讨论的是兄弟特
别提到“球团会辅导遭释出的球员转业,包括转介台中运动家棒球队、中信金融管理学院
,或中信集团其他相关事业。”;对于释出球员表示会辅导转业的,还有过Lamigo队,不
过Lamigo的母企业的企业体比起中信实在规模跟产业类别涵盖差太多,我们对于兄弟的球
员转职可以来做个想像。
首先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第26条规定“营利事业合于下列之捐赠,得依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以费用列支,不受金额限制:一、捐赠经政府登记有案之体育团体。二、培养
支援运动团队或运动员。三、推行事业单位本身员工体育活动。四、捐赠政府机关及各级
学校兴设运动场馆设施或运动器材用品。五、购买于国内所举办运动赛事门票,并经由学
校或非营利性之团体捐赠学生或弱势团体。”(参考:http://goo.gl/Y9lzqi),简单地来
说,只要你肯砸钱在上面五个项目,这些都可以当作费用支出来扣抵你的营利所得,达到
节税的效果;为什么要先提这个运动产业发展条例?就是要让大家先知道,中信集团旗下
那么多营利的公司,光是为了可以节税的这个目的,就有动机去花钱在这些被释出的球员
身上,或著是说至少花在这些球员身上的钱,除了他们在新职位所能带来的产能外,本身
就还有会计上节税的好处,因此当我们在衡量这些成本时,请不要忘记这件事情。
好的,既然中信人寿已经入主台中运动家队,也成立运动家育乐股份有限公司,而前总教
练、擅长发掘球员潜力的草总谢长亨也在那边,可想而知不管是用教练职或球员职,把被
释出的球员塞往那边,是很直接联想到的去处,对吧?而中信金融管理学院球队正式成军
,想必也会有一些职缺,未来以大专球队身份也还可以打杯赛,看能不能取得甲组球队资
格(参考附件一的“甲组球队暨职队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http://goo.gl/Bq2oGd)。当
然,我知道目前甲组赛事都有规定职棒退役球员只有五位,不过我们这样算算,光是这两
队的名额,假设他日中信金融管理学院球队取得了甲组球队资格,至少就可以用个十个名
额出来了,对吧?如果是企业建教合作,那就连学籍都不用了。不过,说是说5个,但这
依照上面的“甲组球队暨职队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指该年度只能注册登记5个,那
有人就会问,被释出的球员如果在该年度的赛事没有出赛的机会,干嘛配合你?那中信如
果两支球队该年度都只能派那5个人上场,干嘛养那么多人呢?
第一个是回到现行职棒联盟的规定,球员注册人数是有上限的,而且球员一旦注册了,就
有一军或二军最低薪资的保障,换句话说,现行职棒你的一二军总人数是人数有上限、薪
资有下限,而且他还只能从事职棒球员合约上的工作,不像业余球员,他跟企业签的是企
业职员的雇佣合约,本来就要在打球之外作许多的事情,而企业也可以在这份雇佣合约中
,约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约款,包括透过计时制来躲避劳基法的最低薪资,然后预签好许
许多多的单方同意书,例如球员同意配合转职,甚至未来有朝一日重返职棒的合约会不会
薪资跟球员方的签名都先签好,留白看球团未来什么时候要签,中信企业内法务部门准备
好的契约,我想应该是不用担心他的利害之处;第二个,有些球员他可能这个年度本来就
是以养伤为主,可能没办法出赛,你先给他一份基本的薪水、协助复健,然后这段期间他
还是照合约作他的工作、也随着复健情况随队练球;第三个,别忘记,企业在这些人身上
花的钱,只要名目对了,依照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第26条,是可以抵扣企业营利所得的唷!
至于对球员来说呢?有个可以餬口的工作,还有机会重返职棒圈,对些年轻被释出、又短
期无法获得其他职业球队青睐的球员来说,在现今职棒球员的第二专长培养仍然普遍缺乏
的情况下,没有吸引力吗?
所以中信企业如果能好好地规划,将可以在职棒的一、二军外,利用这两只业余球队,加
上企业体内众多的职缺,大量吸收被释出的球员,包含年轻的跟需要养伤的,除了透过运
动产业发展条例规定,成本本来就不会太高之外,在联盟“人数有上限、薪水有下限”的
规定以外,开辟囤积球员的所在,也搏得好名声,可以说是一石多鸟。
此外,目前职棒联盟规章第17章球员选拔办法第94条,针对选秀会上未被选上的球员有“
自主培训球员”的制度,自主培训球员未与职棒球团签订有职棒球员合约前,是否会受到
前开“甲组球队暨职队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项“职棒退役球员最多五名”的
限制,又是一个很大的议题,假如自主培训球员本身是不受这规定限制的,那我们可以想
见,中信企业可以说将会可以大举透过企业合约跟两个业余球队(登录名单一队最多60人)
,来提供兄弟队实质上“人数无上限,薪水无下限”的人才库。
不过我要强调,虽然文中处处充满企业钻漏洞的感觉,但是对经营者来说,在现行规范体
系下,透过自己的优势,来将规范下所允许的途径给走到最大化,本来就是一个企业经营
的常态,如果中信企业跟兄弟球团真的有这样子的经营走向的打算,对于笔者来说,也只
不过是让职业运动的经营手法,真正地更职业一点。
更多的兄弟分析文:http://goo.gl/6cXG4G
作者: kenike   2015-12-08 00:55:00
观察看看转几个跟待多久
作者: CHERRYCOLA (樱桃可乐)   2015-12-08 01:48:00
球队少~球团就疯狂的浪费人才...
作者: ramDisk (这是一条不归路)   2015-12-08 03:22:00
比较好奇lamigo到底有几个转职成功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5-12-08 03:25:00
这篇文章很有意思,已经很久没在棒球版看到这类文章了但其实还是有盲点的中信金融管理学院应该算学生球队,释出球员去打学生球队?是不是怪怪的,除非他们有学籍
作者: ramDisk (这是一条不归路)   2015-12-08 03:33:00
去当教练不行吗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5-12-08 03:34:00
教练当然可以,不过他内文有提到球员另外,除了业余队之外,转职不是这么容易为了节税而让球员转职到子公司上班,如果这么简单,其他球团早就当惯例操作了不过还是希望中信能说好,做好!
作者: im180 (居尼尔斯)   2015-12-08 04:05:00
有种东西叫做在职专班 几乎不用考试 不知道可否适用当然有学籍 没有规定一定要读毕业 学校自己开的要学藉简单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5-12-08 04:35:00
在职专班,挂羊头卖狗肉,操做一、两次试试看你看看棒协、舆论会不会出来说话
作者: yukiss (被缝108针的小球~~~)   2015-12-08 06:50:00
UBL有分级制丶中信学院要从一般组打起,打到公开一组要花个5丶6年吧~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5-12-08 06:52:00
变成一种非正式三四军..?
作者: inb (..................)   2015-12-08 07:13:00
花的钱远比节税与收益多很多,节税只是少花一点而已
作者: playerhuang (家伙)   2015-12-08 09:36:00
这些人看起来球团是不会期待他们的球员生涯就算转职也是转教练吧 教练职缺有限 要靠其他事业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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