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 打 被 夺 四 失 自
: 台湾 席 安 三 死 责
: 数 数 打 振 球 分 分
: RHP 郭俊麟 8.0 30 6 10 0 1 1 QS
: RHP 陈禹勋 1.1 5 0 0 1 0 0
: RHP 陈鸿文 1.0 5 2 0 1 2 1
: LHP 陈冠宇 0.1 1 0 0 0 0 0
: RHP 潘威伦 0.1 3 2 0 0 4 3
陈鸿文有1ER, 潘威伦有3ER, 这到底是根据什么得出来的?
潘威伦和陈鸿文上场时, 1,2垒上的人是规则弄上去的,
不是他们堆上去的, 这样跑者回垒还是要照算自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