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上的大家都在讨论自由球员的补偿金,
不过大家都好像忘了还有另外两个选择。
(四)在交涉期间后(12/31-开赛前一个月的登录期限)才完成缔约者:
1. 选手不受最高减薪额度之限制
2. 新球团仍应支付原球团以下条件之一
A. 选手年薪 125%,或
B. 选手年薪 75% 及保护名单外选手一名,或
C. 选手年薪 75% 及最接近未来选秀第一轮顺位权利
不知道这个补偿制度有没有变?
另外,这个补偿方案是由新球队选择还是原母队来选择呢?
====================以下为正确资讯==================
根据中职规定,新球团要与自由球员签新约,为了补偿原球团,新球团必须支付球员该年
度薪资总额2.5倍转队费;或是支付球员该年度薪资总额1.5倍,另外让出自订25人名单外
的球员1名,原球团不满意提出的球员名单,新球团要再补偿该球员年度薪资总额0.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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