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fsmart (人之初,性本散)》之铭言:
: 以前曹锦辉和张志家旅外前都曾在TML过水过
: 今年Lamigo靠把神盾送去韩职赚了一笔转队费
: 中职球团也许可以考虑对高度旅外可能性的球员采用先签后卖的方式来签约
: 这样球员能旅外圆梦 球团也有一笔转队费收入 球员将来回归中职又能直接回母队
: 而且现在选秀改季中 先把即将旅外球员签下可以让他在出国前先打职业赛维持手感
: 甚至国内球团可以在该球员登板的比赛邀请国外球探来观赛当做实战测试
: 球员成绩好 对哄抬身价更有利 国内球团也可以赚更多转队费
: 成绩普通就当做维持比赛感觉 以及方便球探观察
: 教练也有义务保护准旅外球员 毕竟仲介成功才是球团签下该球员的主要目的
: 中职球团何不考虑用这种方式签下类似宋家豪这一类的球员?
: 这样可以创造球员、国内球团、国外球团三赢局面
不可能
旅外年资-必须在一军待满三年才有资格
这是已经放宽后的条件,如果拿掉这条
那中职就只是国外职棒的农场而已
不只是不利球团,而是不利职棒联盟发展
你说的想法,目前做法也算接近
就是929这条旅外的优先议约权
给予球员更多空间,而不是绑定球团
再来假设成真,真如你所说
然后球员又在短期内直接旅外
外国球团的转队费势必要比国内的签约金还高
这样才能够弥补中职球团的损失
中间的费用其实也就是层层转嫁而已
你忘了,现在还有经纪人这一层吗?
经纪人可没有必要随便展示自己的球员
来增加损害自己利益的风险
929这一条,谈得好的话
其实也就够用了
当然前提是双方都有相互尊重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