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发了这篇文之后 [讨论] 电视辅判决反而让误判的责任移转到球队
一直在思考电视辅助判决的问题
一共想到了这四个问题
【 问题 1】: 规定中主审好像也有主动提出电视辅助判决的权力,但是主审会提出吗?
应该说,当某队判决不利但是已经使用过辅助判决了,主审是否会主动提出?
如果主审主动提出,感觉就是打脸其他裁判,如果主审是经抗议提出,判决有利方
会质疑不利方已经没有挑战资格了,这样是否不符规定
主审有主动提出的权力,但是感觉用或是不用都很两难
【 问题 2 】: 现在可以使用电视辅助判决(正当性比较强),是否仍可用裁判会议改判?
以往没有辅助判决时,裁判们可以四个人讨论谁有没有看到XXX 然后进行改判
但是现在有了辅助判决(正当性较强),如果判决不利但无法使用重播的一方,是否
可以用抗议的方式,要求裁判小组会议讨论?
【 问题 3 】 : 如果某队连续两次成功,又发生第三个不利判决呢?
现行的规定好像最多就是两次,如果同一队真的发生了第三个不利判决呢?
【 问题 4 】 : 挑战失败是否会造成裁判报复性判决?
挑战失败就没有挑战权了, 通常被挑战的裁判感觉不是滋味
那么如果本场比赛碰到 50-50 甚至 60-40 的play
该裁判是否会对不能挑战的球队做出不利的判决?
大家觉得呢? 这是我想到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