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wibee (奇异蜜蜂)》之铭言:
前面恕删
: 所以我才主张,我们这种人在媒体和知识的制高点,就是要出手把曹锦辉的这个议题做强而
: 有力的定论。这又是什么意思?
: 如果我去基层,我会怎样和小球员谈“曹锦辉去美国”?
: “曹锦辉现在跑去美国,有没有赚到钱?有。可是他很爽吗?不爽,因为我们在国内会一直
: 骂他,骂到他浑身不舒服,骂到他想撞墙。以后你们敢放水,敢碰脏的事情,下场就是这样
: 。就算你们就算赚到钱,也会活得很难过。你们好好看这些学长的下场,自己要会想。”
: 这样讲,一分钟见效。
小朋友:可是好像连检察官都认为曹锦辉没有放水耶
小朋友:曹锦辉是不是人缘不好啊?为什么他明明都被处罚了还一直被骂,洪一中、
吴复连都没事还当国家队教练?不是有判决书写得看起来他们情节还更重?
人渣文本:..............
看完这段,原来人渣文本对伦理教育的方式
是找一个最有名的人当稻草人
然后不用管事实,也不用管其实违犯的事实程度不同
处罚的程度也应该要不一样的这种基础到不能再基础的事
接着把所有箭往他身上射,像猎杀女巫一样
谁叫他要冒出头,射完大家就会学乖了
至于其他好像情节更严重的人
反正那件事过去没人发现
就不要告诉他们有这件事,他们就不知道了啊,小朋友就会怕了
难道人渣文本要传达给大家的伦理学教育方式是这样吗??
不然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他可以连起诉和不起诉书都没弄懂
也完全不管有些人质疑他连基础的事实都没确立
到底怎么做伦理学评论的这件事,完全不回应
却在这边偷渡连结连不起诉书都认为没有的“曹锦辉放水”这件事
难道人渣文本的伦理学是要以恐吓为本,而不论事实?
当然,有人一定又要说,起诉和不起诉书都差不多嘛,搞不好笔误
怎么会差不多,根本是天差地别
起诉书会进到法院,让证据资料可以受到被告检视,可以经过公平辩论
可以经过几个审级重新检视起诉书内容正不正确
不起诉书可以吗???完全不行啊,你怎么知道不起诉书写的是正确还错误的?
更别说,这份不起诉书只片面引用部分共犯,也就是组头白手套的部分证词
有些地方完全没有写认定事实的根据在哪
学伦理学的也这样,难怪台湾社会这么流行出事就猎女巫
而不管结构性、制度性的大问题
然后漏网之鱼,不管他名利双收,反正媒体不报也就算了
是这样吗???
这是教小孩子道德的方式吗?
以下恕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