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hitestripe (light me up)》之铭言:
: ※ 引述《bomberhack (炸弹客)》之铭言:
: : 我真的觉得有的人的逻辑真的很怪?
: : 从头到尾你有听过曹对这件事情做过详细的辩解吗?
: : 还是你单纯只从不起诉说里面的内容就直接认定曹在你心目中的地位?
: : 你要说别人有罪无罪?
: : 或是在非法律上说别人如何?
: : 那请你去把整个事情的真相全部了解清楚在来下评断,
: : 包括曹的说词,其他人的说词,或是其他更直接佐证的证据.
: : 还有,不要问我,
: : 我也很纳闷,
: : 事情从发生到现在没有过对这件事情非常完整的调查报告,
: : 只凭一只不起诉书的内容跟中职单方面标准的认定,
: : 就直接给曹判死刑,甚至还追杀到国外.
: : 人家MLB会用他,自然做过很详细的调查,
: mlb跟fbi是两个单位你要搞清楚
我有时候觉得有些人很奇怪?
我的文章里面什么时候出现过FBI这个字眼?
: 来台湾"想知道曹锦辉到底是怎样"的是mlb雇的律师 号称阵容是当年调查禁药的阵容
: 但是只有一篇外电有提到这件事
: 怎样"想知道"的过程也没人知道
: 他们只是"想知道" 不是"调查"
: 因为他们根本连调查的权力都没有
: 请你提出"详细调查"的证据
讲话请务实一点,
不要玩文字游戏,
MLB有去查证,
那就是"调查",
你要去扯什么想知道这类的文字游戏,
我没空理你,
: 像曹锦辉这样的棒球实力的人大联盟每年会有上千个
: 他们到底干麻为了一个曹锦辉劳师动众???
: 另外同样在提出大联盟调查的外电
: 同样也有球探在所谓的"调查"后指出
: 我相信他是清白的 但是这中间有灰色地带
: 事实上那篇外电的标题就是灰色地带.............
人家就是去事实调查了不是吗?
你讲这些不就是一堆废话?
而且我也不需要对此举证,
一个MLB球团有能力付球员薪水,
就有能力用任何方式跟资源去了解应该知道资讯,
否则你就可以不用当MLB的球团.
浪费时间跟金钱.
: 不起诉书你不相信
我的原文里面有写这一句吗?
我原文后面推文说明讲得很清楚,
请不要对我愈加之罪何患无辞.
你硬要把这种说明当成是不相信不起诉书,
那我真的很佩服你.
: 你相信一篇外电
我的原文里面哪一个字眼说到外电?
: 这也没关系
: 外电说有灰色地带
: 然后你的结论是相信mlb??????
: 你到底是在看mlb还是fbi 这两个单位不要搞混捏
: 今天说穿了就是因为他上mlb就会有缺德迷认为他就是清白的 清高的
: 因为在台湾 能上大联盟很屌非常屌
: 这让缺德迷分不清楚屌跟清白的差别!!!!!!
通篇里面都是你自己加强的的忆测,
什么FBI?什么想知道?妈的一堆文字游戏,
通篇就看不到你的事实推论,
讲话毫无逻辑跟根据,
以你这种角度来分析问题,
我只能说你讲这一堆都是废话.
而且你不断的想扯开话题,
我的重点就是,
中职没有能力做事实调查,
所以才发生今天这种憾事
身为一个球团,
你本身就要有这种能力跟方式去取得任何可靠有效的资讯,
不起诉书指是其中的一种,
而非绝对主要证据,
因为不起诉书里面没有提到任何死证可以支持中职目前对曹的处置方式.
同样的标准,
中职现役球员里面,
一堆人根本不合格.
同样的也应该与对曹同等待遇才是.
: : 可以让MLB接受跟信任,
: : (人家除了至少会听曹的说词外,也会私下透过管道去做更详细的调查)
: : 毕竟MLB不会再拿一次这种事情开玩笑.
: : 除非你有更进一步的直接证据证明曹的问题,
: : 否则只单凭过去的说法跟不起诉书的内容,
: : 个人是认为无法说服有大脑的人,
: : 认定曹是有问题的.
: : 有没有放水要出自于本意,
: : 他的本意如何?
: : 除了他自己之道外,
: : 旁人要由此定罪,
: : 不管你是在法律上的定罪或是非法律上的定罪(球监等),
: : 请当事者慎重举出更一步的新事证去查明事实真相,
: : 如果要以宁可错杀一百,
: : 不可放过一个那种心态,
: : 那联盟可以收一收别干了.
: : 基本上那叫做做事心态问题.
: : 拜托!不要再把球迷当白痴,
: : 我们不是白痴,
: : 只是这些是你应该的做的事情,
: : 我们只是很懒的讲出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