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ckland (拉克兰)》之铭言:
: 怎么狂曹表现那么好
: 一堆球界人士,教练,球员
: 甚至主播,球评都怕得半死
: 连谈都不敢谈曹锦辉
: 再来FB上面骂狂曹
: 曹锦辉的表现非常优异
: 根本就是传奇这是励志的正面教材
对更生人来说 是很正面的教材 没错
: 如果不敢提他的名字
: 干脆播球的时候就叫他“那个人”;“那个不能说出名字的人”
: 曹锦辉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犯错了 就要承担后果...
曹锦辉至今都没有否认过他有跟组头一起出去"玩"过
而且 他还为此道歉
"跟组头一起出去玩"
这个理由就足够让他在台湾球界放逐了
更何况 这位组头还是个号召球玩打假球的组头
我实在是搞不懂为何有人一直拿曹锦辉没打假球来护航
他有没有放水是一回事
但他接收组头朋友的招待 一起出去玩
不管有没有AA制
这件事绝对跟有没有放水一样严重
这时候
又有人拿出又没有证据指控曹锦辉接受"招待"来护航
不起诉书不具证据力
是检调恶搞啦
曹锦辉若是被检掉恶搞
为什么不要去告检调毁谤 毁损名誉
就这样任由自己的名声变臭?
好啦不具证据力的不起诉书不能当作参考资料
那曹锦辉跟组头的私交不是冤枉的吧
我实在是不知到中职以此来驱逐曹锦辉有哪一点做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