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是个励志的故事吗?——当台湾之光与国耻共生
陈子轩 FOX体育台美国职棒MLB球评
2015-07-09 12:08:40
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和他的第一次接触,自己当时都还不知道他会是个如此一号人物。升大四那年的暑假吧,
随着台大垒球校队到花莲半玩半集训,学长们安排了两场与光复国中的友谊赛,一场比垒
球、一场比棒球,比赛内容与结果至今已经忘记,只记得学长说,他们的游击手很厉害,
还是王牌投手。事后才知道,那就是他。
2003年7月25日,他在大联盟初登板的日子,刚好碰到密尔瓦基酿酒人队,当时还在威斯
康辛念书的我,托这巧合之福,才得以在电视上看见他的身手,虽然才第二球就被Eric
Young一棒轰出左外野全垒打墙外,但他还是拿下了胜投,那场比赛的录影带,随着我的
行李飘洋过海回台湾之后,把它转成了档案,至今还收藏在我的电脑里。
2009年,他,回来了。为了他,我走进了天母棒球场,重新拥抱睽违多年的中华职棒的比
赛。但才不过年底,他就伤了我的心。
他离开球场6年了,还能重新回到大联盟,这不是常人能做到的事,没人能否定他的天分
与这段时间不懈的努力,但这不该是个励志的故事,这是一段台湾之光与国耻交织的故事
,这是一个老美大联盟不鸟边陲岛国司法体系与棒球主事单位的悲哀故事。
狄马乔曾说:“每一场比赛总会有小朋友是第一次看我比赛,因此我都必须拿出最好的表
现。”他却与这格调天差地别,尽管获得不起诉处分,但他主动意图打假球却是千不该万
不该的。
如同我稍早评论陈峰民的文章中提到:‘运动之所以重要,因为它是社会的一面
镜子,大联盟的禁药世代,永远分化著美国人的道德观,台湾的假球世代同样映射着我们
每个人道德与正义的底线。’
这样的事件分化着我们的道德观,我们该原谅他吗?抱歉,我做不到。
原本明天上午十点要转播水手与天使的比赛,原本是Felix Hernandez与Garrett
Richards的王牌对决的绝佳好戏,临时换成了道奇与费城人的比赛,一切就是为了他。我
理解这样的变动,但,如果他真的上场了,我想我会这样介绍他:
‘曹锦辉,来自台湾花莲县光复乡,身高185公分,体重95公斤,相隔八年再度在大联
盟出赛,曾经在2009年涉入中华职棒假球案。’
剩下的,就是你我和他之间的事了。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5769/1044874
心得:当转播单位带到曹锦辉在牛棚热身的时候,陈子轩的口气听得出来有点不屑
如果某天曹真的上场,挺曹的林炜珽 vs. 反曹的陈子轩想必也是相当趣味